关于环保被问责的典型案例(查处2起环保领域)

关于环保被问责的典型案例(查处2起环保领域)(1)

海淀:查处2起环保领域“为官不为”“为官乱为”典型案例

1.海淀区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偷排垃圾渗沥液案。2012年10月至2015年4月间,时任海淀区环卫中心基建房管部部长吕振河伙同他人陆续将六里屯垃圾填埋场57万余吨垃圾渗沥液未经处理直接倾倒入市政污水管道,骗取垃圾渗沥液清运及处理费用6200余万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区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分别给予时任海淀区环卫中心基建房管部部长吕振河开除党籍处分,党委书记杨奋翮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党委副书记、主任郑秀山警告处分,副主任韩文龙免予处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给予时任六里屯垃圾填埋场场长王宝平、场长助理李季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材料班班长徐永禄严重警告处分,党支部书记李晓红、统计员李希华、主管会计杨继霞警告处分;给予时任海淀区城管执法监察局马连洼执法监察队常务副队长刘卫东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大过处分,中关村执法监察队副队长张南华、上地执法监察队常务副队长秦义新、上地执法监察队副队长舒志勇记过处分; 给予时任海淀区循环产业园业务管理科科长邝溯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给予时任循环产业园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温智玄警告处分;对时任区市政市容委副主任兼循环园管理中心主任莘雪林免予处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2.海淀区环保局不正确履行职责、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不力案。2016年1月至11月间,在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工作任务中,海淀区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较多的区,区环保局仅对47台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处罚1台。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分别给予区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队长王志刚、排管站站长李世奇警告处分。

海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

1.北京海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赵恩施公款旅游案。2013年3月10日至16日,时任海建监理公司总经理赵恩施擅自决定组织员工外出旅游并召开年度工作会,除一天在召开年度工作会外,其余时间进行旅游活动。经海淀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赵恩施严重警告处分。

2.海淀区四季青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晓新使用公款支付个人餐费案。2016年10月17日,时任四季青医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张晓新使用公款支付以个人名义组织的宴请活动,花费3千余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给予张晓新警告处分。

3.海淀区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违规发放、使用补贴款案。2015年12月,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将计生宣传员补贴违规进行发放,且在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间,存在违规使用安全稳定信息员补贴款的情况。经中共海淀区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委员会第三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并经八里庄街道党工委扩大会会议批准,决定给予原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党委书记李冬泉警告处分,给予原八里庄街道恩济庄社区居委会主任刘艳洪保留预备党员资格,延长一年预备期处分,给予恩济庄社区党委副书记张灵芝批评教育。

4.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爱民、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袁超南违规接受宴请案。2017年6月28日,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许爱民、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袁超南参加存在业务关系的海淀区饮服行业协会安排的宴请,就餐花费2000余元。经区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分别给予许爱民、袁超南警告处分。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