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团保研通知(哈师大通知关于组建哈尔滨师范大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团保研通知(哈师大通知关于组建哈尔滨师范大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1)

关于组建哈尔滨师范大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团保研通知(哈师大通知关于组建哈尔滨师范大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2)

各学院团委: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17﹞6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将招募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以下简称研究生支教团)。为做好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并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团保研通知(哈师大通知关于组建哈尔滨师范大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3)

一、选拔范围及名额

研究生支教团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定数量具备符合选拔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在读研究生,到西部地区县级以下(西藏、新疆除外)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的基础教育教学志愿服务工作。根据服务地团组织及基层团青工作需要可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并开展力所能及的扶贫工作(我校第三届研究生支教团服务期为2018年7月至2019年7月,服务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应届本科生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纳入本校年度研究生招生总计划,不占用我校计划内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指标,今年下拨给我校的指标为4人(在读研究生不占用此指标)。

二、选拔条件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选拔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专业能力,有奉献精神,身心健康,意愿强烈,有艰苦奋斗精神,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具备与研支团工作相符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有过志愿服务经历(志愿服务经历必须要求在中国青年志愿者网站或黑龙江省青年志愿者网站注册并有志愿服务经历记录);

2.大一至大三学年所有科目的考试成绩需在合格以上,学习成绩在专业排名前50%,综合测评成绩在专业排名前30%;

3.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4.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外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符合扶贫支教工作需要;

5.现(曾)担任校学生会或社团联合会部长级及以上职务、校级学生组织副主席及以上职务,或现(曾)担任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及以上职务,需提供任职文件或学院党委证明;

6.获得过校“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团干部”、 “优秀团员”、“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以上等荣誉称号;

7.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同等符合上述条件的师范类专业学生、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可优先考虑。

(二)在读研究生选拔条件

2.普通话标准,语言表达能力强,外语水平良好,能熟练使用计算机,符合扶贫支教工作需要;

3.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4.曾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并且有相关证明材料;

5.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

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哈尔滨师范大学2018-2019年度(第20届)

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工作时间表

时间

事项

9月6日

下发通知

9月12日

收取报名材料

9月14日

笔试

9月16日

面试

9月18日

心理测试、体检

9月19日

校内公示

备注:具体时间安排以实际发生为准。如有变化,将单独通知给申报学生。

三、选拔程序

(一)应届本科生选拔程序

1.成立基层单位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为做好研究生支教团人选的推荐和选拔工作,各学院要成立基层单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学院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学院团委、学生工作办教师,办公室设在各学院团委,负责学院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组织实施。

2.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在征得家长同意的情况下,向现(曾)任职学生干部工作的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家长知情同意书、学习成绩单、专业排名和综合测评排名、志愿服务经历证明,其中综合测评排名、志愿服务经历证明等由所在学院团委协助完成,综合测评排名证明需要有专业总人数、申报人实际排名,并有辅导员签字、学院团委盖章。

3.基层推荐。各基层单位在受理申报材料后,要按照选拔条件对申报人员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综合测评、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及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做好严格审察,确定推荐初步人选,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经所在单位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形成综合推荐意见,推荐上报学校,每个单位可向学校推荐1名人选。

4.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公室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基层单位推荐的人选开展笔试、面试和选拔工作。面试分为结构化面试和试讲两个部分,试讲要求考生准备5节课(每节课不超过10分钟,手写板书),考生按照评委现场抽取的课程编号进行试讲。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评成绩的50%。由学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人选,心理测试、体检合格及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学校研究生支教团成员。

5.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填写《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招募协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6.学校一经确定研究生支教团成员资格的推荐生,将不得参加其他形式的研究生推免,不再参加当年的毕业生就业。

(二)在读研究生选拔程序

1.学生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研究生在征得家长、导师、学院同意的情况下,向校团委组织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家长知情同意书、导师签字同意支教的书面材料、学习成绩单、志愿服务经历证明。

2.学校研究生支教团项目办公室对申报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学生,可进入选拔程序,选拔程序与应届本科生选拔程序相同。

3.学校将组织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填写《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2018-2019年度(第20届)研究生志愿者报名登记表》,并签订《招募协议书》,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四、支教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支教团成员的权利

1.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有团中央、学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鼓励政策和待遇保障。

2.参加团中央和学校组织的培训。

3.在各项评奖评优中享受优先推荐。

(二)支教团成员的义务

1.保证本人确系自愿参加研究生支教团,提供的个人资料、信息真实准确。隐瞒个人不适于支教的身体健康情况或个人材料不真实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2.入选支教团后,认真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受纪律处分或未能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将不再享有支教团成员的各项权利。

3.在读研究生入选支教团后,中途不得以出国、就业等理由放弃支教工作。

4.按时参加支教团培训活动,服从统一派遣及时到达服务地。

5.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西部计划各项管理规定,爱岗敬业,尽职尽责,不得单方终止协议。

6.服务期满后,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7.遵守本校对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相关管理规定。

五、政策措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学校也将设立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研究生支教团相关工作的开展。由哈尔滨师范大学项目办统一制定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补助政策。从学校奖、助、贷经费中每人每年一次性划拨2000元作为生活补助,并参照学生差旅及培训的经费核销标准核销志愿者往返于学校至服务地之间的交通费用。补贴的数额将根据团中央项目实施办公室的政策、学校下拨的预算经费及当地物价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3.项目办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服务特点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并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4.志愿者服务期满,由服务地项目办审定志愿者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学校项目办负责汇总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并统一寄交全国项目办。经全国项目办审核盖章后,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六、申报者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

2.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学习成绩单(全部科目)及专业排名;

3.家长签名的《家长知情书》原件或者传真件(由家长或监护人在上面签署意见);

4.外语四六级以及其他等级考试的原件及复印件;

5.综合测评排名证明(由所在学院团委协助完成);

6.志愿服务经历证明(由所在学院团委协助完成);

7.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研究生需提交导师通知支教的书面材料。

所有材料纸质版请本人于9月12日16:00前送至行知楼0110办公室,电子版材料于9月12日16:00前发送至邮箱hsdwjs@163.com。

联 系 人:王军胜

0451-88060158

七、其他说明

1.《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管理条例》(哈师大发【2016】24号)、《哈尔滨师范大学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管理办法》、《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家长知情同意书》、《哈尔滨师范大学研究生支教团体检表》详见附件。

2.哈尔滨师范大学第三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时间为9月12日至9月25日,请报名同学在此期间保持通讯畅通、保证在校。

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团保研通知(哈师大通知关于组建哈尔滨师范大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4)

点击阅读原文即可下载相关附件

链接密码:z39x

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团保研通知(哈师大通知关于组建哈尔滨师范大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5)

东北师范大学支教团保研通知(哈师大通知关于组建哈尔滨师范大学第20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6)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