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与用法新规(关于网络学法的那些事)

  新疆自治区2021年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方便学员了解有关规定和学习要求,顺利完成学习任务,现就有关2021年公职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学法与用法新规(关于网络学法的那些事)(1)

  学习什么时间开始?何时结束?

  2021年3月20日启动,12月10日结束。

  哪些人需要参加学习?

  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学习,一线职工可不参加。除此之外,全疆各级党政部门、立法部门、司法部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大专院校、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央驻疆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除国家安全等部门(单位)和聘用制工勤人员外,均要参加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当年退休人员、长期病假人员,经报同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批准同意后,可不参加。

  年度学法考试时间?

  全疆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考试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10:00至20日22:00。补考时间定于2021年12月1日10:00至10日22:00。

  今年开展几次无纸化答题活动?如何加分?

  自治区将在4月、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举办1次法治实践加分活动。加分实行差异化管理,凡答题成绩为100分的可积500分、99至85分的可积400分、84至70分的可积300分、69至60分的可积200分。

  积分规则?

  学员登录学习和参与练习情况由系统自动生成相应积分,每天最高可积150分,其中,每学习课程10分钟以上可积25分,每日上限50分;每做一次练习题并得60分以上的,可积25分,每日上限100分。积满5000分视为日常学法合格,方可参加年度学法考试。

  对访惠聚干部、支教扶贫干部、疫情防控一线人员有哪些学习要求?

  访惠聚干部、支教扶贫干部、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为“其他人员”,由本部门(单位)管理员在后台管理系统中将涉及人员职务级别及时调整为“其他人员”。从3月20日起,“法宣在线”学员学分将全部清零,普通学员以0分为起学点,“其他人员”以2500分为起学点(“其他人员”起学点由研发单位于4月、6月、8月、10月底分批次添加完毕)。

  可以全员申报其他人员吗?

  除公安、监所、卫健系统等部门(单位)外,其他部门(单位)“其他人员”不得超过本部门(单位)人数的三分之一。

  辞职、退休、开除、死亡人员可以注销账号吗?

  由各部门(单位)在4月15日至5月15日之间向同级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提出注销申请,经批准同意后,分别由区、地、县党委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联系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注销;对于一年以上不登录的账号视为僵尸账号,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及时统一清理。

  今年单位需要单独交费吗?

  2021年度全疆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考试费用/元/人/年,由区、地、县三级司法行政部门按照本级实际参学人数从普法经费或司法行政业务经费中支付(6月1日前支付完毕)。各部门(单位)不再缴纳费用。

  失效号码分给新人使用时,为什么不能修改电话号码?

  请联系法宣在线服务平台清除历史记录。

  我们单位有人调到其他单位了,账号怎么办?

  可在平台中调入调出。

  怎么样能够积够5000分呢?

  攻略一:“法宣在线”平台每天最高可积150分;

  攻略二:凡以“法宣在线”学员学号注册参加自治区“学法达人月月赛”,每参加一次且答题合格者,即可获得“法宣在线”学习平台积分奖励。

  某网站上有卖积分的,可信度高吗?

  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疆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度末检查违规违纪学习账号,并在“法治新疆”微信平台进行通报批评和“积分清零”处理。

  不参加学习和考试有什么影响?

  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和自治区司法厅、人社厅、原自治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司通〔2017〕115号)和《关于在全疆公职人员中开展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新治组〔2015〕6号)规定,未达到学分要求、成绩不及格的,将统一安排一次补考,经补考仍未合格的学员,视为当年度学法成绩不合格,将记入个人学法档案,并在单位年度考核中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来源:法治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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