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一大波新规与你息息相关(这些新规与你息息相关)

6月即将来临

一批新规也即将实施

看看有你关心的吗?

广东启用电子居住证

为更好地保障流动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合法权益,便利流动人员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深圳市除外),实现申领、签发、使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无需领取实体证件。

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出示时有两部分内容,一是持证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相片、户籍所在地、现居住地址、有效期限;二是持证人的“粤居码”,用证部门可以通过扫码快速核验真伪,在持证人授权下,用证部门可以联网下载居住证电子证照加注件存档。

对需要使用实体证件的老年人等,可以自愿申领实体证件。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申领主体的主体是哪些?

流动人员在广东省居住地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目前实体证件申领条件一致。

如何申领?

对符合申领广东省居住证条件的人员,可以登录“粤省事”或“粤居码”(“粤治安”)微信小程序直接申领,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无需提交任何材料;个别特殊情形无法通过政务数据核验的,还需提供相关材料。

申领实体证件。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后,居民可以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使用。对使用手机不方便的群众,可根据实际需要自愿选择申领实体证件,工本费按照现有政策规定执行收取。

国内首部城市数字经济地方性法规

《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实施

《广州市数字经济促进条例》是广州市加强新兴领域立法的一项重要成果,将为广州市全面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条例亮点

亮点一:加强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培育发展数字经济核心产业

亮点二:放大数字经济辐射带动作用,推动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亮点三:加快建设综合性数字基础设施,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

亮点四:建立完善城市数据资源体系,加快释放数据要素改革红利

亮点五:推动城市治理数字化转型,提高现代化治理效能

亮点六:优化数字经济发展环境,加快建设全球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

重要提醒一大波新规与你息息相关(这些新规与你息息相关)(1)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施行

《广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将公共法律服务定义为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为满足各类主体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而提供的法律服务设施、服务产品、服务活动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服务。

《办法》突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即公益性法律服务,发扬广州市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人民调解员等法律人才队伍庞大的优势,动员社会力量,鼓励社会参与,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同时,规定鼓励开展公共法律志愿服务,优待公共法律志愿服务提供者,多种形式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益性法律服务。

特别提到,要加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统筹协调,使公共法律服务向重点对象和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倾斜。鼓励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低收入群体、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群体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优抚对象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开通优先办理“绿色通道”,减收、免收服务费用,同时规定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依法对法律援助受援人减收或者免收公证费、鉴定费。鼓励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到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相对短缺地区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2022年度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开始

学考对象

(一)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学考时间

学习时间:2022年5月15日—12月31日,全年均可学习。

考试时间:2022年6月1日—7月10日。

学考内容

学员通过阅读学法系统中的文本课程或完成练习题(答题全部正确)获取40学分(学习进度会显示100%)后,就可在规定的考试时间段内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如何参加学考?

通过手机或电脑浏览器打开http://xfks-study.gdsf.gov.cn

这些酒不再是白酒!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发布的《白酒工业术语》《饮料酒术语和分类》两项国家标准,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必须以粮谷为主要原料

这次新修订的两部“国标”对白酒的定义是:以粮谷为主要原料,以大曲、小曲、麸曲 、酶制剂及酵母等为糖化发酵剂,经蒸煮、糖化、发酵、蒸馏、陈酿、勾调而成的蒸馏酒。这其中关键的一点是明确了白酒必须以“粮谷”为主要原料。同时,对“粮谷”的定义也有解释,指谷物和豆类的原粮和成品粮,谷物包括稻谷、小麦、玉米、高粱、大麦、青稞等。

除了主要原料必须是粮谷,“新国标”还要求,即便生产工艺中需要添加部分食用酒精,也必须使用粮谷酿造的酒精。 以前也有企业采用粮谷酿造的酒作为基酒,却用薯类生产的食用酒精进行勾兑,从而降低成本。根据“新国标”,这样生产的酒将不再算是白酒。

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

在过去,为保证白酒的香气和口感,企业可以通过添加食品添加剂进行修饰。 “新国标”明确,白酒不得使用食品添加剂。同时,将所有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调香白酒归属为配制酒,与白酒类别明显区分开来。

白酒标签有变化

6月1日后,生产的白酒商品标签也将有变化。在“新国标”实施后生产上市的白酒,只要瓶身或者包装上标明了白酒二字,就是粮谷酿造、无添加的白酒。配料表上明确标有“食用香料”的,按照新标准,将被划为“调香白酒”,不得再称为白酒。消费者在购买白酒的时候,可以认真仔细看瓶身上的标签,查看标签信息,看它是否符合白酒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将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将于6月5日起施行。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以下这些噪声都将治理

对恼人的夜间施工噪声、机动车轰鸣疾驶噪声、娱乐健身音响音量大、邻居宠物噪声扰民等问题,法律都作出了相应规定,还静于民,守护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

全国开展噪声监测

目前,全国已有324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开展噪声监测,共设置监测点位76273个。2021年,全国已有21个城市的312个功能区声环境监测点位实现了自动监测并与国家联网。公众可以通过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了解所在城市声环境质量的总体情况,也可以通过查看功能区监测结果,了解城市特定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

违反法规处最高20万元以下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弄虚作假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进口、销售超过噪声限值的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海关按照职责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禁止建设区域新建与航空无关的噪声敏感建筑物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拆除。

固体饮料不得暗示

保健治疗功能

2022年1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的公告》,对固体饮料标签标识、警示信息、虚假宣称等作出了细化规定,该《公告》将于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产品标识要明确醒目

固体饮料产品名称不得与已经批准发布的特殊食品名称相同;应当在产品标签上醒目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固体饮料”,字号不得小于同一展示版面其他文字(包括商标、图案等所含文字)。

必须标识警示信息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蛋白固体饮料、植物固体饮料、特殊用途固体饮料、风味固体饮料,以及添加可食用菌种的固体饮料最小销售单元,还应在同一展示版面标示“本产品不能代替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作为警示信息,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警示信息文字应当使用黑体字印刷,并与警示信息区域背景有明显色差。

规范宣传:禁止明示、暗示等信息

固体饮料标签、说明书及宣传资料不得使用文字或者图案进行明示、暗示或者强调产品适用于未成年人、老人、孕产妇、病人、存在营养风险或营养不良人群等特定人群,不得使用生产工艺、原料名称等明示、暗示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保健功能以及满足特定疾病人群的特殊需要等。

进入6月

还需要留意

广州中考志愿开始填报

2022年广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2022年6月1日9:00至6月5日16:00。今年,广州中考投档录取规定总体保持稳定,主要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统一投档录取(即多梯度投档录取)。

广州市招考办提醒考生,要准确定位、合理预期、审慎选择、志愿有梯度、充分利用志愿容量。填报志愿和考试一样,要保持平和的心态,慎重填好第一志愿,尽量充分利用间隔40分的多梯度投档规则和各批次最大志愿容量,以一定的分差依次拉开各志愿之间的梯度,要选定一个能够接受的“保底”学校,增加被录取的机会。

来源:综合央视新闻客户端、广州日报客户端广州日报·新花城编辑:陈雅诗、陆凯声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