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湖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要素保障)

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湖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要素保障)(1)

“听了王晓东省长的政府工作报告,我认为报告举措明确、鼓舞人心。报告既讲得全面,又突出重点,措施具体,内容丰富,对2020年工作部署了一系列有效举措和工作思路,必将对全省今后的经济社会发展将起着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在参加孝感代表团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吴富梅代表激动地说。

湖北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为湖北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要素保障)(2)

针对报告中提出的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吴富梅代表表示,乡村振兴战略是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战略,湖北省适时制定《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修改稿)》,这是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湖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作为一部综合性、全覆盖的条例,在全省涉农法规中具有支柱性、基础性地位,更是全省具有开创性意义的地方立法实践。制定该条例,用法规形式将促进乡村振兴的规划引领、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民生保障等具体工作等固定下来,有利于凝聚全社会共识,动员全社会力量,为全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了要素保障。

因此,吴富梅代表建议:

一、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地区乡村振兴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设立专门的办事机构,统筹谋划和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

二、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大美丽乡村建设支持力度,省财政加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

三、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人才培养,实施全省乡村人才培育工程,分级分类培训乡村人才。


湖北广电融媒体新闻中心记者 罗峰

孝感台 陈凯歌、董小伟

通讯员 吴险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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