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村干执行职务(甘肃镇原县46人被曝光)

8月5日,庆阳市镇原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惩戒处理的公告》,并实名曝光首批46名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人员名单。《公告》称,将加大对不孝行为的教育引导和打击处罚力度,让法者受到应有的道德谴责和法律惩处。国家公职人员不赡养老人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阻碍村干执行职务(甘肃镇原县46人被曝光)(1)

镇原县人民政府关于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惩戒处理的公告

“百善孝为先”,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在我县开展脱贫攻坚、实施安全住房保障工作中,发现农村部分家庭子女居住宽敞明亮的安全住房,而父母居住危旧房(窑),老人生活起居无人照料等现象。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倡导文明家风,促进社会和谐,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取得实效,决定在全县开展依法治理不赡养老人专项行动,特公告如下:

一、子女必须履行赡养老人的法定义务,子女对老人应当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应当妥善安排老人的居住,不得强迫或放任老年人居住在危旧房(窑)内,必须确保老人住房安全。

二、子女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负责老人生活起居、病伤治疗的,在征求老人的意愿后,由县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提供免费法律援助,代理老人向县人民法院起诉,县人民法院减免或缓交诉讼费,对赡养案件快审快结,依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对不孝行为的教育引导和打击处罚力度,让守法者受到尊重,不法者受到应有的道德谴责和法律惩处。各乡(镇)要在乡(镇)、村、组三级范围内公布举报电话。对经教育劝导仍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由乡镇政府牵头,组织法庭、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工作站依法对其进行训诫,对训诫后仍不改正、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由公安机关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建立“红黑榜”制度,对尊老敬老的典型,由县文明办和乡镇人民政府评定后,在当地进行“红榜”公布,予以表扬和褒奖,并将其家庭列入优先享受政府优惠政策对象。对不赡养老人的反面典型,利用电视台、媒体网络等形式向社会公开曝光。对不赡养老人情节严重的子女向有关金融、财税、交管、就业等单位推送,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使不赡养老人者在惠民政策享受和生产生活及经济活动中全方位受到应有限制和惩罚。

五、国家公职人员不赡养老人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六、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子女有安全住房而老人仍居住在危旧房(窑)的,子女必须立即主动将老人接入安全住房生活,主动承担起照料老人生活起居的义务;老人有多个子女的,子女之间应当主动协商好老人的赡养事宜,签订赡养协议,不得互相推诿。

特此公告镇原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5日

原县第一批

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人员曝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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阻碍村干执行职务(甘肃镇原县46人被曝光)(4)

阻碍村干执行职务(甘肃镇原县46人被曝光)(5)

孝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

来源|镇原县人民政府

编辑| 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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