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评价细则(全国优秀少先队个人)

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评价细则(全国优秀少先队个人)(1)

根据《关于推荐2020年度“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的通知》(桂青联发〔2020〕27号)精神以及候选个人、集体推荐工作的有关要求,经层层推荐以及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少工委共同研究,决定下列个人和集体成为梧州市少工委向广西少工委推荐的“全国优秀少先队员”“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全国优秀少先队大队”“全国优秀少先队中队”候选人(集体),现公示如下:

一、全国优秀少先队员

1.黄芷萱梧州市中山小学大队长

2.程芷涵苍梧县沙头镇中心校大队长

二、全国优秀少先队辅导员

李满枝 梧州市工厂路小学大队辅导员

三、全国优秀少先队大队

梧州市新兴二路小学少先队大队

四、全国优秀少先队中队

苍梧县六堡镇中心校茶香中队

公示期为5天,从9月27日至10月1日。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在10月1日前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市少工委反映,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6022208,地址:梧州市长洲区迎宾路19号市委办公大楼219室。

少先队梧州市工作委员会

2020年9月27日

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评价细则(全国优秀少先队个人)(2)

全国优秀少先队集体评价细则(全国优秀少先队个人)(3)

通讯员:团市委学校和权益部

编辑:覃小桐 校对:梁梦婷

审核: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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