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慈善作用弘扬慈善精神(胸怀国之大者情萦民之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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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慈善作用弘扬慈善精神(胸怀国之大者情萦民之所期)

发挥慈善作用弘扬慈善精神

  十年所往,光阴如梭;

  十年所系,岁月当歌。

  十年之于历史,或只是弹指挥间、沧海一粟;

  十年之于慈善,却尽是风馨日暖、万物华实。

  慈善公益报(本报记者 李济慈)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慈善事业走过了一条锐意进取、不断攀升之路。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社会各界鼎力支持、全体慈善界同仁的共同努力下,慈善事业昂首步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时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非凡成就。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慈善这十年正是中国社会这十年以如椽之笔绘制的温暖画卷、以柔情之手塑造的感人容颜。

高瞻远瞩 构筑四梁八柱

  十年间,党和国家对慈善事业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与支持,使慈善事业一鼓作气实现了跨越式的“三级跳”——从作为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补充跃升到参与国家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再跃升到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特别是收入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列入国家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分配制度安排。这是党中央释放新时代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的重大信号,对中国慈善事业的未来具有决定性意义。

  十八大以来,党对慈善事业先后有过六次重要论述和重大部署——

  一、党的十八大提出“支持发展慈善事业”。

  二、党的十九大强调“完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优抚安置等制度”。

  三、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

  四、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

  五、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并提高精准性”“要加强公益慈善事业规范管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高收入人群和企业更多回报社会”。

  六、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

  六级台阶,步步生辉,中国当代慈善事业就此登堂入室,广开善路,广结善缘,广播善种。

  由理念到实践,由原则到落实,党中央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慈善事业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民生保障制度和社会治理制度有机组成部分的新定位,提出了充分发挥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新要求、新使命,为发展中国特色慈善事业提供了根本遵循,开辟了广阔前景。

夯基垒台 擎起法治之炬

  依法治善、依法行善是慈善事业行稳致远的重要保障。

  十年来,中国慈善法制建设循次而进,在这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慈善之路上竖起了一座座醒目的里程碑——

  2014年1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以中央政府名义出台的指导、规范和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规范性、纲领性文件。

  2016年3月16日,以《慈善法》的颁布为标志,我国慈善事业终于有了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根本大法,为完善社会领域立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重要的制度规范。

  2016年9月1日,民政部《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正式施行,明确了慈善组织应具备的条件。同日,民政部《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正式施行,明确了申请公开募捐资格需具备的条件。

  2017年7月,民政部发布《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技术规范》和《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基本管理规范》两项行业标准,明确了慈善组织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在性能、功能、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2017年8月,国务院颁布行政法规《志愿服务条例》,标志着我国志愿服务事业步入法治化发展轨道。

  2018年8月,民政部公布《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对慈善组织应当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信息公开应当真实、完整、及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各地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出台了相关政策法规。十年来,北京、浙江、江苏、宁夏、江西、陕西、上海、重庆等省区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了慈善事业条例、规定或实施办法,广州、杭州、珠海、西安、济南等地人民政府亦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文件。这些地方性法规与政策文件,为《慈善法》及配套法律法规的实施提供了更加细化的规范,为发展慈善事业奠定了坚实基础。

善之大者 倾力为国为民

  十年间,在党和国家多项重大战略与中心工作、在历次重大自然灾难与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无一例外地都有慈善力量闪光而繁忙的身影。慈善事业在参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抗击疫情、赈灾救援、社会治理、实现共富的过程中发挥了特殊作用,成为助推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力量。

  2021年2月25日,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努力,在迎来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的重要时刻,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社会组织共实施扶贫项目超过9万个,各类资金投入1245.18亿元;全国慈善组织年均投入扶贫济困善款支出近500亿元;支持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贫困地区开展服务,受益群众达到500余万人次;连续三年聚焦脱贫攻坚主题,举办中国慈展会,为贫困地区对接资金逾340亿元……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2年2月22日,中央“一号文件”发布,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作出重大部署。同年2月15日,民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关于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工作的通知》。广大社会组织与慈善力量重新整装,由脱贫攻坚的“战场”投身乡村振兴的“阵地”,在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的事业中履职尽责。

  2020年初以来,突如其来又挥之难去的新冠肺炎疫情成为横亘在人们社会生活中的一道阴影。为了“驱魔祛霾”,广大慈善组织与慈善工作者不仅第一时间展开行动,而且保持连续作战的作风,与全国人民一道筑起坚不可摧的防疫长城与抗疫堡垒。

  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20年4月23日,全国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接收社会抗疫捐款419.94亿,接收抗疫急需物资10.94亿件,相当于各级财政抗疫资金总投入的近1/3。此外,全国各地慈善志愿者还广泛开展志愿服务逾2.3亿小时,为抗疫斗争取得胜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当疫情蔓延全球,我国社会组织也积极施以援手,努力推动抗疫国际合作。中国民间组织国际交流促进会发起“丝路一家亲”民间抗疫共同行动;中华慈善总会蓝天救援队毅然驰援柬埔寨,成为疫情期间首支走出国门援助抗疫的民间组织团队……

  2021年夏季,河南各地遭遇历史罕见严重洪涝灾害,全国各地慈善组织、民间救援队与志愿者纷纷行动,共同开启了自汶川5·12地震以来最大规模的赈灾救援行动,力助河南渡过难关。截至2021年8月8日,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共接收捐赠款物价值85.88亿元,为抗洪救灾与灾后重建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社会治理大格局中,政府、企业、社会组织作为其中的重要主体,各以自身的独特优势彰显着不同的功能与相同的价值。社会组织的非政府性、非营利性、公益性与独立性特征,决定了其在社会治理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助推社会保障、提供公共服务、化解社会矛盾、扩大社会参与、提高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作为投身社会治理的实践者、推动者与展示者,慈善组织在自治、德治、法治的实现过程中大有作为,贡献卓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民政部门在基层治理工作中积极探索,形成了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者之间相互配合、协同推进的“三社联动”机制,并于2017年写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2019年,民政部及时总结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五社联动”机制的成功经验做法,并于2020年投入大规模应用。2021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创新“五社联动”机制。以湖北为试点,民政部认真总结在疫情防控中基层治理的做法与经验,协调全国性慈善组织筹集资金8000余万元,支持湖北省和武汉市在210多个乡镇(街道)、社区实施“五社联动”项目,将社会治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人人有为 遍传慈善薪火

  十年来,善风拂面,善雨遍沐,人人知善、怀善、行善渐成风尚,日益成为新时代的主旋律。

  慈善氛围的营造需要载体。据民政部统计,截至2022年6月底,全国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超过1万个,备案慈善信托合同金额超过40亿元。大众慈善的形成基于参与慈善的渠道更加多元、方式更加多样——从传统筹募到网络筹募,从慈善基金到慈善信托,从慈善专业服务到社会志愿服务,从助力社会保障到参与第三次分配……十年间,中国慈善事业的根脉不断深入,根基持续加强,植被日益丰富。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为慈善事业增翼添彩,据统计,民政部遴选指定的30家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已带动超过500亿人次的网民参与慈善活动,助力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公开募集善款超过350亿元。社会调查显示,有87%的受访者为慈善事业捐赠过现金或实物。

  十年间,社会捐赠高歌猛进,势不可挡。据统计,2012年,全国接收国内外社会各界款物捐赠总额为817亿元。2014年突破1000亿元大关。2018年和2019年,均突破1500亿元大关。2020年,内地接收款物捐赠共计2086.13亿元,首次逾越2000亿元大关。与此同时,通过慈善组织和慈善信托募集的社会捐赠总额年均保持在1500亿元左右。

  在慈善募捐逐年提升的同时,慈善文化也更加普及、深入人心。党的十八大以来,民政部共组织举办了4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8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连续6年开展“中华慈善日”主题宣传等。中华慈善总会连续4年与各地慈善会联合举办“中华慈善论坛”,连续8年开展“全国慈善会基层工作者、爱心企业、爱心企业家先进事迹宣传活动”,助力推动慈善事业人人可为、人人有为、人人乐为的社会风气。

  志愿精神是公益慈善的灵魂,志愿服务是公益慈善事业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志愿服务迎来了制度化、规模化发展的新阶段,制度环境不断优化,服务水平显著提高。2017年,国务院公布实施了中国志愿服务领域首部专门行政法规《志愿服务条例》,宣告志愿服务进入法治化发展轨道。随即,《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出具办法(试行)》《关于支持和发展志愿服务组织的意见》《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基本规范》等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标准接连出台,志愿服务项目化运作机制和以“菜单式”服务为代表的供需对接机制不断深化,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最新技术与志愿服务深度融合,其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品牌化程度稳步提升。据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7月底,我国志愿服务队伍超过123万支,志愿者无私奉献超过37亿小时的服务。

  上述等等,不只是一些数字的罗列、数据的叠加,而是一个个坚实脚步的记录、一颗颗炽热之心的“写真”。慈善,不是人人必为的事情,却是人人应为的事情。因为这世上没有人会是一座孤岛,我们都是在水下的大地紧紧相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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