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在普法宣传战线上绽放的)

——记灵山法院优秀新闻宣传员宁蓝柳,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在普法宣传战线上绽放的)

打通普法宣传的最后一公里

——记灵山法院优秀新闻宣传员宁蓝柳

作者:梁卫华

“铿锵”意为坚强、独立、自信,“玫瑰”意为美丽、感性、温柔,“铿锵玫瑰”是两者完美的结合。

她给法治的刚性里增添了柔情,她为法治的传播谱写了乐章。小事成大爱,女子亦英雄。作为一名置身于法院一线岗位的女干警,用理想去播种,用守责去耕耘,用热情去浇灌,一心扑在工作中,无暇顾及家庭,绽放着别样地美丽,给社会送出一片温馨,为荔乡大地带来一抹绯红!她就是灵山县人民法院研究室的宁蓝柳。

以执法办案为平台,围绕审判抓普法

宁蓝柳同志主动将法治宣传工作融入到立案、调解、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充分利用开庭审理案件的时机,选择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影响较大、社会关注的案件,与其他法院同事一起到乡村、到学校开展模拟法庭,以案释法,使庭审现场成为有效的法制教育课堂,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进法院的两年多,宁蓝柳策划模拟法庭活动6场,法律专题讲座5场,并策划了“三八”维权周、反对家庭暴力、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月等大型系列普法活动。

以司法公开为平台,打造阳光审判

司法公开是最好的普法,宁蓝柳同志积极把灵山法院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改革创新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拍摄录制成法治节目在灵山电视台《法治灵山》栏目播出,两年多来,宁蓝柳同志共拍摄或协助拍摄制作法治节目约20期,树立了该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良好形象。在工作中,宁蓝柳同志时刻保持新闻敏锐性,撰写多篇新闻稿件,在宣传法院工作的同时宣传法律知识,两年来,她撰写的稿件被市级以上媒体采用500篇/幅,撰写的通讯《戒毒所里的特殊庭审》荣获全区政法综治优秀新闻作品三等奖;稿件《执行就是与时间赛跑》在《广西法治日报》发表,并获得自治区高院黄克院长的重要批示。此外,还策划多次新闻发布会、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以“一个基地”为平台,播撒法治的种子

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灵山法院将打造该院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作为基地建设工作组的一员,宁蓝柳同志加班加点,为基地的建设付出了诸多努力。现基地已建成,将对在校小学生进行民主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使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制观念,增强青少年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宁蓝柳深知,普法宣传工作任重道远,只有开始没有结束,永远在路上,必须常抓不懈。因此,她下决心要在以后的工作中不断创新举措、提高普法教育工作的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自己的力量,努力成为在普法宣传战线上绽放的“铿锵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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