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唱国歌被处罚(篡改国歌歌词影响恶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
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
维护国歌的尊严。
对于挑战法律底线、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
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
切实净化网络环境。
9月26日,江苏常州河海派出所接到辖区居民举报,称有人在微信群内发布篡改国歌歌词的信息。
经警方调查,渉事人陈某因对其所住社区近期公示的将要安排物业入驻及小区停车收费管理方案不满,于9月25日在该小区的业主微信群内,为引起群内人员的关注,鼓动群内其他业主抵制物业入驻小区,故意篡改国歌歌词并发表在微信群,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目前,渉事人陈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警告处理。
警方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转自:扬子晚报
来源: 阜阳交通广播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