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群吵架了出了事群主有责任吗(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

来源:经济日报

微信群,每个人都有。

微信群主,可不是每个人都能当。

是不是特别羡慕群主威风八面,说一不二,想“踢人”就“踢人”?

先别急着羡慕,这不,有位微信群主最近因为将成员移出群聊,被告上法庭了。

更吸引眼球的是,原告是律师,被告是法院庭长。

网友惊呼,果然还是别惹学法的,一言不合法庭上见……

微信群吵架了出了事群主有责任吗(群主成被告聊天被曝光)(1)

群员告群主,律师告法官,这是怎样一波操作?究竟发生了什么?微信群里如何发言才能避免“祸从口出”?请参见今天的微信群说话指南——

群友怒告群主,称“人格权受到侵犯”

事情的发生是这样滴——

今年年初,山东平度市当地的诉讼服务群中,律师群友柳孔圣先是在群里发布一张了警方的执法截图,接着与群主发生了小争执,一来二去,群主刘德治以维护群秩序,不讨论与主题无关的事,把柳孔圣“踢出”了群。

聊天全程,大家感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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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群友认为,群主把他从诉讼工作群中“踢出”,不仅降低了他在当地的美誉度,还贬损了人格,精神上也受到了损害。一气之下,遂以“人格权受到侵犯”将群主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定后者将其重新邀入群,并公开道歉3天、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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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由于被告是平度市法院庭长,平度市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被青岛市中院指定由莱西市法院审理。截至目前,案件尚未开庭。

别拿“群主”不当“领导”,你的群要管好!

《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规定,群主或者群管理者, 应当履行群组管理责任,即“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依据法律法规、用户协议和平台公约,规范群组网络行为和信息发布。

群主作为群的管理者和权力的拥有者,负有监管职责。群主应规范群聊行为,维护群聊内容的非违法性。

所以说,既然建了群,就要勤加管理和监督,不能给群员违法犯罪行为创造空间。

注意!如果群友们出了问题,群主也脱不了干系!

随便举几个例子:

民事方面,如果群员发布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内容,群主放任不管甚至推波助澜,很可能会因存在过错,与发布不当内容的群员承担连带的民事责任。

治安处罚方面,假如群员发布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破坏治安环境的内容,群主又没有及时制止,造成不良后果,即便构不成刑事处罚,但也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秩序,群主休想独善其身。

刑事责任方面,那就更得管了!发现群员有涉嫌犯罪行为,放任群员违法犯罪,在主观上,有可能构成间接故意,从而与涉罪群员构成共同犯罪。想想都不值啊!

这些内容,微信群里千万别发!

说了半天群主,群员们也要注意自己在群里的发言内容。

不管是群主还是群员,都要守住底线,不要挑战法律权威!

拿相关部门公布的常见案例来说,在微信群里辱骂交警的被拘了,微信群内传播淫秽视频的获罪了,利用微信群“抢红包”赌博的也被判刑了……

一桩桩一件件,大家聊归聊,该注意的还是得注意,该不发的咱就别发,比如下面这些——

不要散布谣言、不发有关“黄、赌、毒”内容、不传播危害公共安全信息、不在群里公开诋毁辱骂他人、不发国家机密和军事资料……

说一千道一万,微信群的环境需要群主群友共同建设,群主要好好管,群友们也好好聊。

真要是碰到不靠谱的群主,群友们也要“奋起反抗”,不能听之任之;碰到“不听话”的群友,群主也要“大义灭亲”。

那么问题来了,

你被群主“踢出”过群吗?

都是因为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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