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消费怎么突然不好了(汽车消费有这几大坑)

2017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上海锦弘4S店看中东风风行F600汽车,总价接近11万元她当时支付了3000元定金两个月后,李女士到4S店提车时,却被告知用信用卡支付,需额外支付0.6%的手续费如果不支付手续费,她就没办法提车,而且定金也不退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交了这笔手续费,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汽车消费怎么突然不好了?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汽车消费怎么突然不好了(汽车消费有这几大坑)

汽车消费怎么突然不好了

2017年4月,消费者李女士在上海锦弘4S店看中东风风行F600汽车,总价接近11万元。她当时支付了3000元定金。两个月后,李女士到4S店提车时,却被告知用信用卡支付,需额外支付0.6%的手续费。如果不支付手续费,她就没办法提车,而且定金也不退。无奈之下,李女士只好交了这笔手续费。

李女士的遭遇只是《2017年十大汽车消费维权舆情热点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的典型案例之一。这份由消费者网联合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于今天发布的报告同时显示,汽车消费中还存在低价背后有陷阱、银行按揭变融资租赁等几大坑。

价格潜规则与低价骗局

去年7月,长春消费者孙先生在4S店购买一款售价为26.2万元的越野车。销售人员提出,按揭购车只需25.17万元,按揭购车比全款还便宜。但要支付咨询服务费10560元、上户费2000元,一次性购买三年的保险费30000元。

孙先生计算后发现,按揭购车花费实际比全款购车还多,于是向4S店提出改为全款购车,可4S店以贷款手续已经开始办理,无法改变销售方式为由予以拒绝。

对此,中消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邱宝昌律师对《工人日报》记者表示,4S店以按揭购车优惠吸引消费者,并且在消费者购车后巧立名目,捆绑销售其他产品和服务,隐瞒实际按揭购车的花费,涉嫌虚假宣传。此外,目前车辆保险都是一年一保,让消费者一次性购买三年的保险也不合理。

报告显示,消费者对汽车价格方面的投诉,主要集中在标价之外加价收费、强制收取服务费用等问题。甚至有个别销售企业在卖车过程中存在强制消费行为,如强制搭售保险、装饰,强制上牌等。

“究其原因,部分汽车销售企业为了能多卖车,不惜对消费者虚假宣传,引诱消费者上当。”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说。

此外,报告还显示,低价背后存陷阱。中国消法研究会副秘书长、北京阳光消费大数据研究院首席分析师陈音江告诉记者,销售商的低价骗人招数具体表现为:商家先是在网上标出低价吸引消费者,然后以“对价费”“返油卡”“送装饰”等方式收取高额费用,签合同时快速翻页,故意不让消费者看清合同就签字,最后返油卡要交钱,说好的免费送内饰也要交钱。

银行按揭变融资租赁

报告显示,目前汽车金融类投诉主要有:一是部分经营者强制消费者在购车时必须在本店购买保险,强制贷款买车的消费者缴纳金融服务费等;二是缴纳续保押金或续保保证金,即汽车销售商规定车主在按揭还贷期间,每年必须在店内续保,否则押金不予退还;三是收取按揭手续费,现在许多经营者开展“零费率”车贷优惠活动,但“零费率”不等于零手续费,经营者售车时往往淡化两者的区别,导致购车纠纷;四是“以租代购”存在一言不合将车收回、一车多租、车辆来源不明以及租到事故车等问题。

孙颖对记者表示,目前汽车销售领域推出了零利率、免息、贴息等促销政策。然而,车贷背后存在隐性费用、超额月供等众多陷阱,让消费者防不胜防。有的消费者本想以银行按揭的方式购买车辆,却在没有被告知的情况下,被汽车经销商办成了融资租赁业务。

据悉,融资租赁是国外普遍存在的一种“以租代购”的汽车销售方式,具有较为复杂的法律关系,租期期间,消费者享有使用权,并分期支付租金,租期结束后,消费者可以选择拥有该车所有权,也可以由商家收回其残值或者更换其他车型继续租赁使用。

“但部分商家以欺诈方式,声称它的好处,让消费者签订融资租赁合同,以便逼迫消费者付出远高于银行利息的租金。‘以租代购’模式在我国还处于发展阶段,由于缺乏行业准则,亦没有法律法规约束引导,部分商家利用漏洞牟利,导致屡有消费者被骗等情况出现。”孙颖说。

维权往往面临“三难”

此外,报告还显示,汽车售后服务问题也不少。具体表现为:保养服务不透明、汽车维修乱收费、配件价格不透明、配件只换不修及过度保养、小病大修等。对于汽车销售后出现的问题,有的经销商找各种理由搪塞推诿,不严格执行“三包”规定;有的经销商对销售后的车辆真实的故障原因避而不谈,故意夸大问题获取更多利润;有的售后维修人员技术水准不高,多次维修找不到故障的真正原因,导致车辆屡修不好。

汽车消费的“坑”不少,但北京市消协投诉与社会监督部主任陈凤翔对记者表示,消费者与4S店或生产厂家发生纠纷时,经常会遇到举证难、鉴定难、索赔难的“三难”问题。

陈凤翔分析认为,目前汽车消费维权难的主要原因为:一是消费者与商家之间信息不对称;二是汽车鉴定机构比较少,鉴定费用较高,且鉴定结果短期不能确认;三是部分商家给予消费者诸多口头承诺,一旦出现问题,消费者因缺少书面证据很难维权。

“过去一年,国家有关部门对汽车消费维权问题很重视,通过制定汽车管理办法、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强汽车消费宣传教育等手段,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但目前汽车消费维权问题仍然突出。”陈音江说。

陈音江建议,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有关汽车消费方面的法律法规,细化有关汽车技术标准与规范;尽快形成多部门联动监管合力,对汽车消费领域的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加强专项检测和专门检测,依法为消费者提供鉴定、检测服务。

他同时建议消费者,去正规4S店购车或保养维修,不随意听信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提车前仔细查看车辆外观情况,并认真签订正式的汽车销售合同。(记者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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