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家门口装摄像头合法吗(邻居门口安装摄像头)

法官提醒:日常行踪信息受法律保护,我来为大家科普一下关于自己家门口装摄像头合法吗?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自己家门口装摄像头合法吗(邻居门口安装摄像头)

自己家门口装摄像头合法吗

法官提醒:日常行踪信息受法律保护

编者按:明年1月1日,民法典将正式生效。7编加附则、84章、1260款条文、超10万字内容,这部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面对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生活方式不断变化、社会关系不断调整,民法典如何调节社会生活、深刻影响你我?即日起,本报开设“以案释法·走近民法典”栏目,梳理典型司法案例,与读者共同感受民法典时代。

邻居家门口装了一个360度监控的摄像头,侵犯自家隐私权吗?近日,秦淮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因为摄像头引发的隐私权纠纷。

李民(化名)家住秦淮区某小区,去年,他家搬来了一位新邻居刘英(化名),没多久,邻居家门口装上了一个摄像头。单元楼结构为一梯两户,邻居的摄像头监控范围覆盖了两家人门口。李民认为个人隐私权受到侵犯,多次要求邻居拆除,报警及协调无效后,李民将刘英诉至秦淮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拆除摄像头、赔偿1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案件审理中,双方各自提交了相应证据,法院经调查发现,该单元为一梯两户,电梯门与原告家门平行,与被告家门成斜角。被告搬入后,因自身防盗及安全需要,在自家门口上方墙角处安装360度摄像头,拍摄范围为电梯口、楼梯口及两家共用的空间,且能够完整覆盖原告大门位置。该摄像头平时由被告用手机操控使用。原告不同意被告安装使用,双方为此产生纠纷并多次报警处理。原告起诉后,被告自行进行了整改,在摄像头外侧加装隔板以阻挡摄像头可视范围,最终,摄像头能够拍摄电梯口、楼梯口位置及部分公共区域,但不能看到原告大门处位置。

法院认为,隐私权属于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被告为自身安全需要加强房屋安全防范措施,但措施须控制在合理范围及限度内,不能影响原告生活安宁及私人信息安全。

被告门前的摄像头监控范围包括原、被告共同使用的区域,而且覆盖了原告及其家人、亲友进出的行动轨迹,这一安装行为并未征得原告同意,使原告及其家人的部分行踪信息处于可能被他人知悉的状态,违背其本人意愿,属于对原告隐私权的侵害。对于原告要求被告拆除监控装置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对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并无证据证明其精神受到严重伤害,主张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依法不予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刘英需拆除装在门口的摄像头,并驳回了李民的其他诉讼请求。

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将人格权独立设为一编,强调人格权保护,这既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也是一个重大的制度创新。民法典规定,隐私权作为人格权的重要组成,包含了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侵犯隐私权的方式包括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结合民法典加强公民人格权保护的趋势和精神,法院通过该案的判决,进一步确定和扩展了对隐私的保护范围,提醒社会公众注意:公民的日常行踪信息也是隐私权的一部分,不可随意侵犯。

通讯员 高远

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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