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秸秆焚烧处罚决定书(春季露天焚烧管控行动结束)

乡镇秸秆焚烧处罚决定书(春季露天焚烧管控行动结束)(1)

乡镇秸秆焚烧处罚决定书(春季露天焚烧管控行动结束)(2)

乡镇秸秆焚烧处罚决定书(春季露天焚烧管控行动结束)(3)

13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0年我市春季露天焚烧管控专项行动已经结束。共行政处罚201人次,其中行政拘留9人,训诫63人次,罚款129人次,累计罚款3.93万元。

此次行动范围为鞍山市全境,市生态环境局成立10个督导组、10个巡查组、2个机动组,重点对高速公路和铁路(含高铁)两侧 、国道(省道)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地带,腾鳌机场周边8公里区域,山地林地周边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不间断地毯式巡查 ,及时发现火点和处理焚烧秸秆行为。行动从3月26日启动,一直持续至5月4日。截至5月4日,出动巡查人员5154人次,出动巡查车辆2034辆次,巡查里程约20.68万公里,督导巡查累计发现露天焚烧火点4177处,其中秸秆焚烧火点1124处,荒草焚烧火点373处,垃圾焚烧火点535处,祭祀焚烧火点2046处,卫星监测火点99处。共追责1709人次,其中批评教育1352人次,通报批评154人次,书面检查44人次,约谈71人次,诫勉谈话67人次,警告15人次,解聘6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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