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纠纷一站式化解(诉前调解)

诉前纠纷一站式化解(诉前调解)(1)

近日,辉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通过“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调无缝对接纠纷解决机制快速审结一起追偿权纠纷。

2016年12月,借款人宋某向唐某借款2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日期及利息,并出具一份借据,齐某、佘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据上签字。但没过多久意外发生了,借款人意外逝世。2017年6月,沈某的妻子在借据上签字确认同意承担偿还义务。

唐某考虑到沈某的妻子痛失亲人,便没有急于向其讨要欠款。但是约定的还款期限过去了,唐某多次索要均被以各种理由拒绝。2018年4月,唐某在辉南县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偿还借款及由齐某、佘某承担担保责任。在法院做出判决后,本是好意帮忙的齐某、佘某也觉得很冤枉,为了维护合法权益,将沈某妻子起诉至法院。

根据原告提供的联系方式,法官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被告。通过沟通,法官认为该案存在很大的调解可能性,于是给出了调解方案并将此案委派给诉前调解中心的特邀调解员。经过特邀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与此同时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法院提交了对上述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申请。法官及时审查,确认双方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合法有效并作出了民事裁定书,予以确认。

辉南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纠纷解决机制,纠纷通过诉前调解再进行司法确认,不但具有法律效力,而且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当事人来讲,是一个低成本、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方式。将案件化解在诉讼之外,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更实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来源: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