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退学规定(广西师大69名本科生拟作退学处理)
据广西师范大学教务处网站消息,广西师大教务处11月1日作出《关于对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进行学籍处理的通知》称,我校张某松等69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自入学至今,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能完成学业,拟给予退学处理。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69名学生入学年份均为2016年,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肄业原因均为“已获学分未达到毕/结业要求”。
广西师大教务处在通知中强调,最终退学名单及处理结果以学校公文为准。相关学院(部)在接到此通知后,及时复核肄业和结业学生名单信息,如复核有异议的,请书面反馈并作相应处理。学生所在学院(部)要督促受退学处理的学生,在学校印发退学处理决定公文后一周内,及时办理有关离校手续。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退学的学生,学习满一学年以上的,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此外,广西师大李某琦等80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自入学至今,已达到学校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未能毕业,但已达到学校规定的结业要求。根据《广西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拟准予结业,待审核结束后发放结业证书。结业生在获得结业证书三年内,可回校申请考试,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的,给予换发毕业证书。
据广西师范大学网站介绍,广西师大位于桂林,是国家教育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项目”高校,广西重点支持建设“国内一流大学”的高校。学校有全日制本科生28000多人。目前,学校正全力推进“双一流”建设和综合改革,努力实现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国内高水平大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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