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1)

佘爱珍

“你若敢再提离婚二字,我先杀了两个儿子,然后再自杀!”

这是胡适的夫人江冬秀在胡适与其表妹曹诚英暧昧不清,并向她提出离婚时所说出的话。

说这句话时,她手拿菜刀,目光坚定,吓得胡适当即服了软,并跟表妹彻底断绝了关系。

从此以后,胡适再没搞过暧昧,两人相安无事地度过了此生。

江冬秀虽因此落得个“悍妻”的称号,但保卫了自己的家庭,跟自己的丈夫也算是白头到老,还是十分幸福的。

无独有偶,在那个年代,有个名为佘爱珍的女子,在未婚先孕后,也曾手拿尖刀,以死威逼过孩子的父亲跟自己结婚。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2)

胡适与江冬秀

不过佘爱珍可不是江冬秀那种大字不识一个的小脚太太,相反,人家是出身豪门的富家千金。

虽然这位千金的出身比江冬秀好得多,但运气却比江冬秀“差”了不少。

佘爱珍出生于广东,后随全家一起移居上海。

她的父亲是一名茶叶商人,为人精明圆滑,做事谨慎周到,在上海人脉众多,十分有名。

佘家家大业大,佘爱珍虽是父亲的三姨太所生,但从小性格直爽,精明能干,还生得一副好相貌,因而在父亲面前十分受宠。

那时的闺中小姐大多温柔娴静,但佘爱珍却大胆泼辣,为了让女儿收收性子,佘父把她送到了启秀女中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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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爱珍与胡兰成、仙枝和朱天文姐妹留影

佘父的原意是让女儿来学校学习文学礼仪,谁料佘爱珍非但没学到什么礼仪,竟然还在14岁的年纪,当上了未婚先孕的妈妈。

按理说,启秀女中是女子中学,佘爱珍应该无法接触到男生才对。

可因为受不了学校繁多的规矩,也看不惯那些矫揉造作的千金小姐,于秀珍经常从学校偷偷溜出去,并结识了一帮社会上的小混混。

在那些小混混的影响下,佘爱珍开始频繁出入于各种灯红酒绿的歌舞厅,并在那里结识了更多与她一样“向往自由”的少男少女。

没过多久,佘爱珍就在酒会上被一位相貌英俊的富家公子哥吸引住了目光。

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二人很快疯狂地相恋了。

就这样,在一次醉酒之后,二人情难自拔,偷尝了禁果。

父亲很快发现了女儿在外面鬼混的事,但为时已晚,佘爱珍已经怀上了那位公子哥的孩子。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4)

佘爱珍与胡兰成

万般无奈之下,父亲只好劝说女儿打掉那个孩子,然后送她出国读书,远离这些是是非非。

可懵懂无知的佘爱珍根本不懂得父亲的苦心,只把这一切当做是父亲对她爱情的阻拦。

她不但拒绝打掉这个孩子,还要去寻找孩子的生父,让他跟自己结婚。

但当天真的佘爱珍告诉那位公子哥自己已经怀孕的事实,并跟他商议结婚的相关事宜时。

这位公子哥却告诉她,自己跟她在一起只是想要寻求刺激,并不是真心喜欢她,也没有结婚的打算。

面对爱人这样的答复,真心错付的佘爱珍并没有像一般小女生一样急着掉眼泪。

她操起一把尖刀,直接闯进了这位公子哥的家,对他以死相逼。

而在那时,她还只有14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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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成夫妇(左一为佘爱珍)

为了避免闹出人命,这位公子哥最终跟佘爱珍结了婚。

俗话说,“强扭的瓜不甜。”

佘爱珍虽然如愿得到了爱人的人,却无法得到他的心。

结婚之后,这位公子哥完全不管佘爱珍和他们的孩子,每天只顾着自己在外逍遥快活,甚至还常常夜不归宿。

佘爱珍虽然成了豪门太太,却只能每天留在家里,独自一人照顾孩子。

为此,她经常跟丈夫吵架。在不断的争吵中,佘爱珍对他的爱也渐渐被消磨得一干二净。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6)

关于佘爱珍的报道

后来,这种日复一日的争吵终于伴随着孩子的夭折消失了。

失去了孩子的佘爱珍对这个家已经没有了任何的留恋,她当即跟丈夫提出了离婚,搬出了这个令她伤心的地方。

虽然离了婚,但佘爱珍并没有选择回自己家。

她热爱自由,于是开始独自一人在社会上闯荡。

但她一个弱女子,怎么在凶险复杂的社会上立足呢?

为了找到靠山,她放下身段,做了上海当时有名的骗子流氓施德之的丫鬟。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7)

旧上海租界

凭借着出众的外貌和洒脱的性格,佘爱珍很快讨得了施德之的欢心,成为了他的小妾。

因为不甘心只做一个被施德之养在家中的“玩物”,没过多久,佘爱珍就从他身边逃了出来,再次开始行走江湖。

这次,她来到了地痞流氓的集中地——赌场,成为了一名“摇缸女郎”。

在这种三教九流汇集的地方,打架斗殴砸场子的事屡见不鲜。

佘爱珍相貌清秀,看起来柔弱文静,处理起这种事来却得心应手,驾轻就熟。

再狡猾的流氓到了她面前,都被教训得服服帖帖。

久而久之,她在赌场里出了名。

一次偶然的机会,上海滩青帮头目季云卿的宠妾“金宝师娘”看中了胆大泼辣的佘爱珍,随即认她做了干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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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帮

那时,季云卿的青帮与另一个帮派闹矛盾,那个帮派便派了刺客,潜入季云卿的家中行刺。

但好在被手下吴四宝及时发现,季云卿因此逃过一劫。

事后,季云卿一直想还吴四宝这个人情,但始终没有找到机会。

因此,当他看到形单影只,容貌美丽的佘爱珍时,当即有了主意:

吴四宝跟以前的老婆闹掰了,现在不正好缺一个老婆吗?

就这样,在季云卿的主持下,佘爱珍跟吴四宝结为了夫妻。

佘爱珍面容清秀,举止间尽显风情,可吴四宝却膘肥体壮,满脸横肉,说起话来粗鲁蛮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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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四宝

两人站在一起,简直就是猪八戒跟高小姐的翻版,压根不登对。

那时,佘爱珍的亲友都劝她拒绝,说吴四宝根本配不上她。

可佘爱珍愿意,还扬言,自己就是喜欢流氓。

如果佘爱珍所说属实,那吴四宝还真的十分符合她的要求。

吴四宝当时号称是上海滩的“魔王”,是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

他前妻就是因为看不惯他这种做派,所以出轨了别的男人。

吴四宝得知这件事后,为了解气,竟然跑到那个姘夫的老家,把人直接杀死后逃到了上海,并加入了青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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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爱珍(右一)、胡兰成(右二)

这样看来,吴四宝不但符合佘爱珍的要求,甚至还超出了她的要求。

婚后,两人果然十分和睦。

但这种和睦没能维持太久,吴四宝渐渐露出了流氓本性,开始在外面拈花惹草。

当时上海的歌舞厅里有一名当红的舞女,名为马三媛。

吴四宝拈的,就是这朵“花”。

不过吴四宝没能逍遥太久,佘爱珍很快就知道了他在外面的风流韵事。

如14岁拎刀逼婚时一样,她带着一帮人,直接闯进了马三媛家,对着她连打带骂,甚至闹到了警局。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11)

旧上海

马三媛知道自己惹到了个厉害角色,当即表示跟吴四宝断绝关系,以后再也不去找他。

吴四宝也被佘爱珍吓得连连求饶,发誓再也不出去寻花问柳了。

从此以后,夫妻二人便再没因为这些事红过脸。

除了“斗小三”外,佘爱珍也帮过丈夫不少忙。

吴四宝在杀死前妻的姘夫之后,虽然逃回了上海,但还是被带回了警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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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司菲尔路76号

在那个混乱的年代,警局负责处理此事的警官动了歪心思,想从他们身上赚点“小钱”。

于是便暗示他们,可以掏钱摆平此事。

佘爱珍听后也十分爽快,答应出一万银元。

谁料那个警官竟以为她是个好说话的,又趁机多要了两千银元。

这下可把佘爱珍惹毛了,她直接拿钱收买了那个姘夫的家里人,要他们撤了诉,又反手把那位警官以敲诈罪告上了法庭。

经过这两件事,吴四宝对自己的这位妻子佩服得五体投地,再也不敢在她面前多说一个“不”字了。

佘爱珍不但会处事,善变通,杀起人来也是毫不手软,还练就了一手好枪法。

1941年的一天,佘爱珍坐车去百乐门理发厅护理头发,车辆经过租借时,一群英租界的巡捕拦住了他们,说是要对他们进行询问盘查。

不耐烦的佘爱珍竟然直接拔枪跟巡捕们动了手,一场恶战后双方都损失了不少人。

而佘爱珍不但在枪林弹雨中处变不惊,还斥责前来营救她的弟兄们“小题大做”。

从此,佘爱珍的名号算是在上海滩打响了。不论到哪儿,都没有人再敢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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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爱珍、胡兰成

那时候,几乎人人都知道,有个叫佘爱珍的女流氓,整日在上海胡作非为,横行霸道。

不久之后,抗日战争爆发了。季云卿的青帮在混乱中倒台,吴四宝也投靠了76号特务组织。

吴四宝没读过什么书,浑身上下都是莽劲儿,打起架来都是以命相搏,很快就在乱世里出了名,被人称为“魔窟第一杀手”。

佘爱珍跟丈夫夫唱妇随,因处事果决,下手狠辣,也成为了人人闻之色变的“76号魔窟女毒蛇”。

夫妻俩在当时可谓是响彻上海滩的一对儿大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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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司菲尔路76号

但这种威风的日子并未持续多久。

吴四宝鼠目寸光,只顾眼前利益。当时日军在我国境内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不知抢夺了多少黄金珠宝。

吴四宝便想把日本人手中的这些黄金占为己有。

1941年的一天,看准机会后,吴四宝便盯上了一辆日本人用来运送黄金的汽车,准备把这辆车上的黄金劫走。

但因行动失败,最终被关押进了监狱。

佘爱珍为了救出丈夫,开始四处奔波打点。在这期间,她遇到了胡兰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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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兰成

胡兰成大家一定不陌生,他曾为汪精卫执笔,是有名的汉奸,还曾欺骗过才女张爱玲的感情。

胡兰成见佘爱珍楚楚可怜的模样,便顿生了恻隐之心,决定帮她一起救出吴四宝。

那时佘爱珍孤苦无依,对胡兰成的出手相助十分感激。胡兰成趁机对其发动攻势,诱哄佘爱珍跟自己同居。

可能是为了报答这个男人,也可能感情空虚,佘爱珍答应了他的请求。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16)

前排左一为胡兰成,右一为吴清源

就在二人打点好关系,准备救吴四宝出狱时,监狱那边却传来了吴四宝中毒身亡的消息。

这个消息令佘爱珍悲痛不已,好在胡兰成在此期间一直陪伴在她的身旁,失去依靠的佘爱珍才得到了些许的慰藉。

可这份慰藉随着张爱玲的出现,也很快离开了她。

从此,她又成了孤家寡人,过起了四处漂泊的日子。

1945年,日本宣布投降。

随着时局的稳定,以前的一些大流氓也开始被拖出来清算,其中就包括佘爱珍。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17)

佘爱珍被审判时的报纸

最终,佘爱珍被判入狱七年。四年后因被人保释,她又重新获得了自由。

因为曾经“女流氓”的身份,出狱后的佘爱珍时常面临别人的指指点点。

那时,胡兰成跟她面临着差不多的窘境。因为曾做过汉奸,胡兰成觉得无法再待在中国,想要飞往日本却又苦于没钱。

最终,他只能找老情人佘爱珍借钱。

佘爱珍却告诉他:“我现在不比从前,没有什么钱了。”

实际上,她在外吃饭,一顿就能花上好几千。

最终只给了胡兰成200元港币,显而易见,这200元港币是根本不够飞往日本的路费的。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18)

张爱玲

不过那时胡兰成刚跟张爱玲分手,通过张爱玲寄给他的30万元“分手费”,这才顺利逃到了日本。

后来,了无牵挂的佘爱珍也飞去了日本,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就这样,同在日本的两人再次相遇了。

在语言不通的异国他乡,再次相见的二人十分激动,一时间有说不完的话题。

其实早在初见时,胡兰成就已经对这位样貌清丽,柔中带刚的女子动了心。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19)

《今生今世》

他曾在自己的小说《今生今世》里,花费了将近四万字的笔墨,极力描写佘爱珍的美,夸赞她的一切。

“佘爱珍虽然不喜粉饰,但是只身着一件淡色旗袍已经美丽万分。”

“爱珍的美是在性命中洗练出来的。”

这些都是胡兰成对她的赞美,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佘爱珍是胡兰成爱过的所有女人里,他最上心的那个。

现在二人都定居日本,又都是单身,胡兰成当即对佘爱珍发起了猛烈的追求。

对于他的追求,佘爱珍最终也同意了。

1954年3月,正是樱花盛开的季节。54岁的佘爱珍与48岁的胡兰成结了婚,从此便一直定居在日本。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20)

佘爱珍与胡兰成

婚后,胡兰成曾问过佘爱珍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我和张爱玲好上,那你会怎么办?”

对此,佘爱珍的回答是:“那我们便分了吧,再也不用相见了。”

佘爱珍似乎总是这样,不论面对什么,都是那么果决,从不哭哭啼啼,拖泥带水。

胡兰成对此其实有过疑惑,毕竟在他遇见的女人里,几乎没有这样的。

关于他的疑惑,佘爱珍也给过他解释:“你有你的地位,我也有我的地位。”

大概就是因为这种不卑不亢的性格,才赢得了胡兰成这个浪荡才子的心吧。

此后,二人便相互扶持着走了下去,直到1981年,胡兰成离开人世。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21)

胡兰成

丈夫离世后,佘爱珍并未因此过分伤心或消沉,她一直待在日本,独自优雅地老去。

少女时期积极争取自己的爱情,遇人不淑时也懂得及时脱离。

她不会为了名声打掉自己的孩子,也不会为了钱财继续留在冷漠的家庭。

不会为了他人的看法拒绝吴四宝,也不会在胡兰成说跟其她女人好的时候哭天喊地。

在每一段感情里,她的选择都是为了自己,在感觉会受到伤害时,也懂得如何全身而退。

民国童养媳法律(民国千金女流氓)(22)

佘爱珍、胡兰成与养女一家

拎得清,放得下。佘爱珍似乎一直都活得很通透。

佘爱珍虽被冠以“民国第一女流氓”这种不雅称号,但从她对待感情的态度来说,她却是一个智慧的女人,一个懂得为自己而活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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