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不做鉴定如何要抚养费(喜当爹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追索已付出的抚养费)

作者:关元朝律师,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委员会副主任,广州电视台经济与法频道《法治时空》、《律战行动》、广东官方媒体《南方法治报》特约嘉宾律师,专注于婚姻家事和财富传承领域研究。

男方不做鉴定如何要抚养费(喜当爹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追索已付出的抚养费)(1)

“喜当爹”是网络语言,出自于一则网络新闻,用来调侃男生好不容易追到女神,但是女神却怀了高富帅的孩子,无奈之下屌丝男士只好“接盘”。表面上理解,喜当爹就是“高兴地当上了爹”的意思,然而实际上这是个恶搞的词。试想:屌丝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替别人当了爹,何喜之有?

男方不做鉴定如何要抚养费(喜当爹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追索已付出的抚养费)(2)

生活偏偏事与愿违,还是会有人碰到“隔壁老王”。更倒霉的是,老王还是孩子的亲爹。这对男人来说可是奇耻大辱。能怎么办?抄上家伙痛打老婆孩子一顿?还是跟孩子生父单挑?这都不是好的解决办法,随时还会为此负上法律责任。

在离婚案件当中,“喜当爹”事件偶有发生,但是否每个案件都能获得赔偿?那不一定!现为大家列举几种情形。

情形一:女方婚前怀上别人的孩子,婚后共同抚养,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向女方追索已付出的抚养费?

答: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但可以主张返还已付出的抚养费!女方怀上别人的孩子是在男女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但作为其丈夫的角度,其并不知道女方所怀孩子非自己亲生,把孩子误当做为自己的孩子抚养,倾注了自己大量的情感以及金钱。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可以主张向女方追索已付出的抚养费,但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因为女方怀孕发生在婚前,不违背夫妻忠实义务。

情形二:女方婚前怀上别人的孩子,婚后男女双方并没有共同抚养,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答:不可以!女方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怀上别人的孩子,孩子在登记结婚后不久出生,此时男方发现了孩子并非自己亲生,那这时候男方对孩子并没有倾注自己的情感,而女方怀孕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在结婚登记之前双方并不属于夫妻关系,女方与其他异性发生性关系并不违背夫妻间的忠诚义务,只是违背了社会的道德义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男方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情形三:女方婚后违背夫妻忠诚义务与婚外异性发生性关系,并怀孕生下孩子双方共同抚养,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向女方追索已付出的抚养费?

答:可以!女方在婚后怀上并生育其他异性的孩子,让男方产生错误的认识,对孩子倾注大量的情感以及金钱,最后发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这样对男方的打击是双重的,一是承受自己妻子背叛的打击,二是自己含辛茹苦养大的孩子居然非自己亲生。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男方是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向女方追索已付出的抚养费。

情形四:男女双方登记结婚后,女方怀孕但不久便流产,男方一直在外地出差,并不知道女方流产的情况,女方为了不让男方失望,在农村抱养了一个孩子欺骗男方说是自己所生。之后双方共同抚养孩子二十年,因孩子一次住院需要匹配血型捐血,男方偶然之下才知道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也并非是女方亲生。男方能否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向女方追索已付出的抚养费?

答:不可以!尽管男方对孩子倾注了自己二十年的感情,以及付出了大量的钱财抚育孩子长大成才。但从事件本身来看,不管在婚前还是婚后,女方并没有违背夫妻忠实义务与其他异性发生不正当的男女关系,而且孩子并非女方亲生,女方也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利益,所以男方要求女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及追索抚养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以上四种情形,几乎涵盖了“喜当爹”系列所有情形。那什么情况下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和付出的抚养费,法院审判的关键点在什么地方?请看下文分析:

男方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关键要点

在我国现行的婚姻法当中,针对“喜当爹”系列并没有明文规定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只是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前两款有规定,一方构成重婚或者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下,无过错方才能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当然,通过上述列举的案例可以发现,并非所有“喜当爹”的情形都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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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律师认为,关键要看女方怀上他人的孩子是发生在婚前还是婚后。

如果是发生在婚前,在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尚未建立,男女双方之间还没有产生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律义务。婚前性行为只是道德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如果是发生在婚后,则女方已违背夫妻忠实义务,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审判的时候,一旦证明确实存在“喜当爹”的情况,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的时候会考虑到男方的心理上确实遭受毁灭性的打击,所以通常会判决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当然即便真的判决给付精神损害赔偿,按目前的司法赔偿标准,数额通常都不会太高,一般来说只在数万元以内幅度赔付。

男方向女方追索已付出抚养费的关键要点

本律师认为,关键有两点:

一是男方确实不知道孩子并非自己亲生骨肉。如果男方明知道女方在婚前或者婚后所生育的孩子并非自己亲生,自愿“接盘”抚养之后再反悔,则不能要求返还抚养费。

二是男方需有确凿的证据证实为孩子所花费的具体费用。男方为孩子的成长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如果男方向女方追偿抚养费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所花费的具体费用(当然男方知道孩子亲生父亲是谁,也可以起诉要求其生父一起偿还)。比如孩子出生时在医院的生产缴费记录、奶粉采购小票、培训班费用收据、学杂费发票、网购记录等来证明出资抚养孩子的费用。单通常情况,很少有人会保存这些证据,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能只是酌情返还,或者直接以当事人无法举证直接驳回其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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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至此,大家关心的还有另一个问题,即如果男方一旦发现“喜当爹”,能否让女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如果双方经过协商,女方愿意的情况下以少分或不分财产来补偿男方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但如果是协商不成需要对簿公堂,根据我国现行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并不因为一方是过错方而少分或不分财产。通俗点说,即便女方是过错方,夫妻共同财产依然是平均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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