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神演义纣王的两个儿子结局(封神演义命运已被设定)

《封神演义》,纣王登基七年,不算明君,也不算昏君,外有文武百官辅佐,内宮妻妾和谐,纣王不需要做什么事情,就可以无为而治。

‬文有太师闻仲,武有镇国武成王黄飞虎;文足以安邦,武足以定国。中宫元配皇后姜氏,西宫妃黄氏,馨庆宫妃杨氏;三宫后妃,皆德性贞静,柔和贤淑。纣王坐享太平,万民乐业,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四夷拱手,八方宾服。

封神演义纣王的两个儿子结局(封神演义命运已被设定)(1)

比较诡异的纣王登基七年,托孤首辅大臣太师闻仲离开朝歌去北海平定战乱,纣王竟然不知道人族圣母女娲娘娘,被首相商容怂恿女娲宫进香。诡异的是一阵怪风卷起圣人圣像前的幔帐,纣王看到圣像竟然产生淫邪之心,就诗兴大发题一首“朕到此一游”。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

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

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女娲娘娘看到诗作,必然大怒:

‬我想成汤伐桀而王天下,享国六百余年,气数已尽。

由此看出,不论纣王贤愚,殷商代夏只有600多年国运。

封神演义纣王的两个儿子结局(封神演义命运已被设定)(2)

女娲娘娘驾临朝歌上空,想对纣王来个“斩首行动”,被两个皇子殷郊殷洪红光挡住云路,知道殷商还有28年的气运,就安排三妖进宫迷惑纣王,祸乱殷商江山社稷。

封神演义纣王的两个儿子结局(封神演义命运已被设定)(3)

从中可以理解,哪怕纣王在28年间浪子回头,也改变不了灭亡的命运。这时候纣王也没有什么恶事,如果只把题诗当作风流雅事,转瞬间就忘记了,不往昏君道路走,结局如何呢?

女娲招来三妖说:

‬成汤望气黯然,当失天下;

凤鸣岐山,西周已生圣主。

天意已定,气数使然。

纣王没有什么恶事,殷商和纣王的命运就这样定了,连候选人都确定了,这就是周代商的线路图。

哪吒打死龙王三太子敖丙,龙王去天庭上访。太乙真人安排哪吒在天庭宝徳门拦截,暴打老龙王,哪吒的话很嚣张:

‬你叫,你叫,我便打死你这老泥鳅也无甚大事!我不说,你也不知我是谁。吾非别人,乃干元山金光洞太乙真人弟子灵珠子是也。奉玉虚宫法牒,脱化陈塘关李门为子。因成汤合灭,周室当兴,姜子牙不久下山,吾乃是破纣辅周先行官是也。偶因九湾河洗澡,你家人欺负我;是我一时性急,便打死他二命,也是小事。你就上本。我师父说来,就连你这老蠢物打都死了,也不妨事。

笔者反复在原著里检索,这天地间最大的天机,年幼的哪吒如何知道,成汤合灭,周室当兴,姜子牙即将下山,自己就是破周纣辅周先行官?好像太乙真人也没有给他透露只言片语,他是如何知道的?太乙真人杀石矶娘娘也说隐晦说过“哪咤奉御敕钦命出世,辅保明君,非我一己之私。”小哪吒知道如此天大秘密,的确很诡异。

封神演义纣王的两个儿子结局(封神演义命运已被设定)(4)

太乙真人杀了石矶娘娘,哪吒想要九龙神火罩,太乙真人说“呀!这顽皮,他看见此罩,毕竟要了。但如今他还用不着,待子牙拜将之后,方可传他。”也就是数,商灭周兴对他们师徒已经不是秘密了。

元始天尊安排姜子牙,原作中说

成汤合灭,周室当兴;又逢神仙犯戒,元始封神,姜子牙享将相之福,恰逢其数,非是偶然。所以“五百年有王者起,其间必有名世者”,正此之故。

元始天尊亲口对姜子牙说:

‬你生来命薄,仙道难成,只可受人间之福。成汤数尽,周室将兴。你与我代劳,封神下山,扶助明主,身为将相,也不枉你上山修行四十年之功。

后来云霄娘娘对赵公明也说过,昔日三教在截教碧游宫签押封神榜,他们都在场。凤鸣岐山,今生圣主,与阐教和燃灯斗气实为不智。

结合各方共识凤鸣岐山,商灭周兴,不论纣王是明君还是昏君,神仙说不定在纣王还没出生,就决定了纣王的命运。

封神演义纣王的两个儿子结局(封神演义命运已被设定)(5)

作为一代前无古人 后无来者的的大力士人皇,纣王有没有可能早知道他的王朝的命运呢?他手下的孔宣是圣人之下第一高手,其他的截教高手也是他手下将士。女娲娘娘亲自给他安排三妖进宫做间谍,元始天尊给他层层设局,手下文武大臣前仆后继坐实他昏君的身份。

我们判断纣王知道的命运,他什么也改变不了,只能躺平坐等西岐兵临城下。

他能做什么,只能配合神仙给他安排好的道路,他也可以任性放纵自己,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把不顺眼的人全部都杀了。

封神演义纣王的两个儿子结局(封神演义命运已被设定)(6)

当姜子牙带兵前来,他放下手中酒杯,重新身披铠甲,与天下诸侯对接。他大杀四方,杀诸侯如同杀猪宰羊,砍瓜切菜。他一人会斗天地间最强的人、神战力,虽败犹荣。当他退回摘星楼,一把火结束自己人皇生涯。比较讽刺的是最后在封神榜获封天喜星。

封神演义纣王的两个儿子结局(封神演义命运已被设定)(7)

纣王一生充满悲剧,他一直是神仙的玩偶,天地间所有的恶都送给他。国破家亡,他“喜”在何处?

#纣王是昏君吗#

#荒淫无道的殷纣--帝辛#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