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微文精选(闽侯检察壹周简讯)

△ 最高检出台服务保障“六稳”“六保”11条意见

△ 叶玲副县长莅临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文体设施建设工作

△ 县检察院开展“创城有我,文明同行”主题宣传活动

△ 县检察院联合县教育局、妇联帮扶1名未成年学生

△ 县检察院上半年新媒体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侯检

工作动态

检察微文精选(闽侯检察壹周简讯)(1)

△最高检下发《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提出11条具体措施,要求各级检察机关重点惩治妨害复工复产、妨害疫情防控、网络犯罪、非法放贷、“套路贷”等破坏复工复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为“六稳”“六保”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检察微文精选(闽侯检察壹周简讯)(2)

△叶玲副县长莅临闽侯县检察院调研指导文体设施建设工作,要求县检察院因地制宜、文体联动,尽快建成全民公益健身中心对外开放,为周边广大人民群众和检察干警提供良好的文化健身场所。

检察微文精选(闽侯检察壹周简讯)(3)

△县检察院与结对共建村--昙石村联合开展“创城有我、文明同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暨新时代文明实践百场主题宣传活动,向周边广大群众发放法治宣传、移风易俗手册100余本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检察微文精选(闽侯检察壹周简讯)(4)

△县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门)联合县教育局、县妇联到上街镇某校,对1名跳楼轻生的未成年女生开展联合帮扶,为其接入专业心理辅导并解决实际困难。

检察微文精选(闽侯检察壹周简讯)(5)

△县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微信原创作品被省委政法委“清朗天空”微信公众号转发采用5期,被“福建检察”转发采用11期,被“福州检察之窗”转发采用26期,先后7次荣登法制网舆情中心“政法机关微信影响力排行榜”,先后14次进入福建检察新媒体每周排行榜。

检察官

说法

检察微文精选(闽侯检察壹周简讯)(6)

△【检察官说法】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37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民法典对录像、打印等形式遗嘱的订立形式和要求作出了规范,明确了其法律效力。

来源:闽侯检察

03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