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新纪录的江苏盐城(你怎么扔的出手的)
近期刚处罚曝光副驾扔面纸
今天又有群众举报车窗抛物
这次更过分扔的居然是泡面
■ 盐城交警抖音后台收到热心网友举报,一辆车牌为苏JV0***小型汽车在行驶过程中,副驾驶车窗竟飞出了一个泡面桶,汤水残渣洒落一地,太过分了!收到举报后盐城交警迅速锁定目标车辆,经查,邹某称自己当天在车上吃完泡面后没地方扔,想着扔在路上反正会有人扫便潇洒的扔出窗外。民警对邹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对其实施乘车人向车外抛洒物品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条明确规定,乘车人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路上没交警,未见摄像头
就能肆意妄为任性违法吗
想多了!
近期还有这些交通违法
被正义的盐阜群众举报
全部处罚 曝光!
微信网友举报苏J22***小汽车在人民路与世纪大道路口,变道时影响后方车辆。
已对驾驶人王某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微博网友举报苏JD38***小汽车在神州路与盐枕路路口,左转车道直行。
已对驾驶人张某实施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
抖音网友举报苏E29***小汽车在盐城西高速口,实线变道。
已对驾驶人王某实施在高速公路上骑、轧车行道分界线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实施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50元。
头条网友举报苏J6VU***小汽车在环保大道由西向东上跨沈海高速大桥,实线变道。
已对驾驶人倪某某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驾驶证记1分。
微信网友举报苏JD2***小汽车在寺前路与海陵中路路口,非法改装爆闪灯。
经调查,该车尾部灯光为原厂原装领航灯,车主杨某通过刷新隐藏程序使其达到爆闪效果,民警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恢复原样。
微博网友举报苏J09***小汽车在漓江路与泰山路路口,闯红灯。
已对驾驶人刘某实施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在红灯、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禁行时机动车继续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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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曝光别再侥幸
盐城交警立查严办
文明有礼守法出行
来源:盐城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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