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没出保打几折(被加费免责延期或拒保)

保险没出保打几折(被加费免责延期或拒保)(1)

在投保过程中,健康告知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大家也都非常重视。

但是,有的朋友因为身体健康状况有一些问题,来咨询知守君是否可以通过核保,有时候我们无法给出明确的结论,通常会建议进行人工核保。

这个时候,很多朋友往往比较纠结,担心万一核保无法通过,就会留下加费、免责、延期或拒保的记录,影响自己投保其他保险。

今天知守君就介绍一下被加费、免责、延期、拒保的朋友,该如何进行健康告知,主要内容如下:

  • 什么情况下会有异常核保记录?
  • 有异常核保记录,应如何进行健康告知?

01 什么情况下会有异常核保记录?

我们要清楚,不是所有的拒保、延期、加费或免责,都会产生异常核保记录,还要看采用的是哪种核保形式。

1 智能核保会留下异常核保记录吗?

最开始的线上保险产品,在投保时,录入身高、体重、职业、健康告知等相关信息,提交后,若自动核保通过则流程继续,若自动核保失败,则流程结束。

如果在健康告知中有一项为异常,则流程结束,也就不能投保了。

这种简单粗暴的模式,虽然效率高,但是一刀切的处理办法也把很多朋友挡在了门外。

后来保险公司就开发出了智能核保系统,其实就是根据核保手册,提前设置好的问题逻辑树,相当于按照核保员审核时的思路,自动查阅手册,得出结论。

保险没出保打几折(被加费免责延期或拒保)(2)

目前智能核保系统已经非常普及了,保险公司如果没有智能核保系统,都不好意思和别人说是做过线上保险的。

因为是程序化的处理流程,我们再进行智能核保时,不用录入证件号、姓名等信息就可以得到核保结论。

所以:

  • 被免责、加费,只要没有缴费生成正式保单,都不会有记录;
  • 被拒保、延期,根本无法进入到后续环节,更不会有记录;

因为系统根本不知道你是谁。

2 人工预核保会留下异常核保记录吗?

虽然智能核保大大提高了线上投保的便利性,但还是有智能核保无法覆盖的健康异常,也有很多朋友不知道智能核保该如何选择。

为了满足客户的需求,一些保险公司推出了人工预核保的服务。

人工预核保的流程通常是:

在线投保 -> 智能核保无法通过 -> 提交核保资料给保险公司 -> 保险公司核保员人工审核 -> 反馈核保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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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的核保结论若为标准体,可直接在健康告知页面选择全否,直接投保;

若为除外责任,同样在线健康告知页面选择全否,投保承保后,再补充告知,保险公司出具除外结论责任,给予保全批单。

若为拒保、延期,则不可以投保(线上产品通常不支持加费)。

那么问题来了:

在人工预核保时,保险公司会要求提供被保人的证件号码、姓名,一旦核保结论是拒保、延期、加费、除外责任,会有异常核保记录吗?

因为人工预核保并没有正式的投保单,所以在保险公司不会生成一条投保记录,然后再处理成拒保、延期、加费、除外责任等情形,从这一点上讲,是不存在拒保记录的

但是,人工预核保本质上也属于一种投保要约,保险公司根据客户提供的资料给出了核保结论。

如果核保结论是接受标准体投保,那么在在核保结论送达客户时,就已经说明保险公司接受了客户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如果核保结论是拒保、免责、加费,那么异常核保记录实质上是存在的,不过只是记录在本保险公司内部的系统中,不影响投保其他公司的产品。

3 什么情况下会有异常核保记录?

保险公司核保后,出具了正式的核保函或保单,才会产生异常核保记录

比如:

  • 被保人有乳腺结节,经过线上智能核保,得到了除外责任承保的结论,接下来填写了身份信息,并缴费成功,收到了正式的保单,就会有异常核保记录。
  • 被保人有乳腺结节,在线下填写投保单并提交了体检资料,保险公司下达了除外承保的核保函,此时不管是否继续投保,都会有异常核保记录。

我们知道,健康险的健康告知中往往都有这一条:

您是否在投保或复效时被拒保、延期、加费或除外责任承保?

很多朋友对这个条款非常敏感,感觉有了拒保、延期、加费或免责的记录,就上了保险公司的黑名单,非常焦虑。

对于是否会留下异常核保记录,有种莫名的执著,其实大可不必。

02 有异常核保记录,应如何进行健康告知?

关于健康告知,我们在之前的文章《一篇文章,轻松带你掌握「健康告知」》和《以尊享e生为例,详解如何进行健康告知》中都详细介绍过。

我国内地保险业采用的是“询问告知”方式。健康告知只限于保险公司的询问,问了就说,不问就不说。

但是对于“您是否在投保或复效时被拒保、延期、加费或除外责任承保?”这一条,可以有变通的处理方式。

1 健康告知中问及了导致核保异常的病症

如果健康告知中问及了导致核保异常的病症,可以只告知身体健康异常情况,不告知异常核保记录。

比如:老李有皮下肿瘤,投保A公司,如实告知后被延期;然后投保B公司,可以只告知皮下肿瘤,不告知延期史。

如果经B公司审核后标准体承保,那么今后理赔时,保险公司不会因未告知拒保史而拒赔。

2 健康告知中没有问及导致核保异常的病症

如果在健康告知中,询问的健康异常都不存在,但是曾经被拒保、延期、加费过。

比如:老李有糖尿病,曾经投保重疾险被拒保,现在投保防癌险,健康告知问卷中未问到糖尿病。

这种情况下,知守君建议告知拒保史,主要是为了防止保险公司耍赖。

保险没出保打几折(被加费免责延期或拒保)(4)

有的朋友肯定会问,你说的这个依据是什么?靠谱吗?

我们来看一下《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在第一种例子中,投保人告知了健康异常,并且保险公司做出了标准体承保的结论。

难道保险公司会说:“虽然你告诉我你有皮下肿瘤,我也标准体承保了,但是你要是告诉我你之前被别家拒保了,我们也会拒保”?

即使保险公司这样说,法院也不会支持的。

其实,第二个例子中,老李即使没有告知异常核保史,保险公司也不能解除合同。

因为糖尿病也不影响防癌险的承保,告知主要是为了防止保险公司耍无赖。

总结一下:

如曾经有加费、免责、延期或拒保等异常核保史,只要告知导致加费、免责、延期、拒保的身体异常情况,让核保员客观的去评估即可,大可不必焦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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