骇人听闻明朝的活人殉葬(明代烈女节妇用生命诠释)

在几千年的古代封建社会里,女性的地位一直不高,但是不管男人还是女人对女子贞节的要求却颇高。到了宋代,在朱熹和程颐的思想影响下,重视女性妇道的现象开始迅速发展。

《二程全书·遗书二十二》记载:“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也足以见得,在古代女性的贞节比生命还要重要。所以在古代史上,出现了无数的贞节烈女,她们誓死捍卫自己的贞操,今天我为大家分享《明史烈女传》中几位贞节烈女的故事。

骇人听闻明朝的活人殉葬(明代烈女节妇用生命诠释)(1)

1、《明史烈女传》中,记载了一位胡氏妇女。起初这位女子和别人并未有什么不同,到了出阁的年纪,嫁了一个深爱自己的男人。可是好景不长,在她27岁时丈夫因故去世,

从此胡氏便守了寡,她遵守妇道,为了给丈夫守节从不与男人打交道。胡氏51岁时生了一场病,家人为她找来郎中医治,可是胡氏却说:“寡妇之手,岂可令他人视”,最终她拒绝郎中把脉,病重去世。

骇人听闻明朝的活人殉葬(明代烈女节妇用生命诠释)(2)

2、同样是《明史烈女传》中记载,在明崇祯四年,有一位柴氏妇女与丈夫在山中遭到了一群土匪的拦截。由于柴氏有几分姿色非常的漂亮,歹徒们起了劫色的念头,一个歹徒拉扯了一下柴氏的手和胳膊,她为保贞节,最终将自己的胳膊砍掉。

3、《明史烈女传》还记载了一位陈氏妇女,刚出嫁不久丈夫便去世,陈氏在家中守寡30余年未出家门一步,而她临死时的遗言却是:“吾死,慎勿以男子舁我”,意思是说死了以后不要用别的男人来抬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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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位明朝列女,把妇道和贞节演绎的淋漓尽致。明代人们对妇女贞节的重视发展到了巅峰,据《古令图书集成》记载,“烈女”、“节妇”唐朝有51人,宋朝267人,明朝36000人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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