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十大妖猴(古代神话中的四大妖皇)

远古四大妖皇: 鲲鹏、东皇太一、帝俊、女娲

在我国远古历史神话传说中,拥着着无数令人匪夷所思的神仙妖魔,而在大家固有的观念里,往往神和仙好像代表着守护人间,而妖魔则是专门危害人间的。其实不然,相传神仙还未封神时,天上是由妖族统治的。

看完远古这四大妖皇:鲲鹏、东皇太一、帝俊、女娲的事迹之后,便会一目了然了。话不多说,现在就为大家一一介绍:

上古十大妖猴(古代神话中的四大妖皇)(1)

一.称为“万妖之师”的鲲鹏了。上古之地,北冥即北海,在这北海之中,大道体中养成了一个大圣之胚胎,此胚胎吸食九天清气,化作鲲,而后再化为鸟,其名为鹏,这就是传说中的鲲鹏了。相传这鲲鹏的体现是无比的巨大,精于变化,水中化为鲲,能吞噬四海之水。在空中则化为鹏,号称扶摇直上九万里。也就是说,它不仅可以在水中潜游,也可以在天空展翅,在游于水中一瞬间可达3千里,在空中一展翅可达九万里。

据说它整个身体就像一座岛屿一般,其它的远古妖圣在它的面前也只能称之为蝼蚁。传说这鲲鹏超脱于九天之外,乃是妖族先天大圣,更是洪荒第一位大鹏。它属于开天之后第一批生灵,与孔宣的命运相似,一生下来就有很大的气运,不仅实力强大,而且在智慧上更是鲜有敌手。后来成就“万妖之师”。鲲鹏得到之后,效仿鸿钧开妖师宫讲道,得到众妖的尊崇,拜于门下。又因其本是通天,被众妖尊称为:妖师。巫妖大战之后,巫妖双双陨落,鲲鹏藏身保命躲过了一劫,后又卷走了帝俊的法宝《河图洛书》。

上古十大妖猴(古代神话中的四大妖皇)(2)

二.被尊为“古天帝”的东皇太一了。相传太阳星上曾生有两个上古天神,年龄长者为帝俊,幼者为东皇太一。相比起来,东皇太一名气更甚,一直以来受到人们的热烈推崇。传说是因为东皇太一为世界带来了光明,还有记载说天地混沌,万物未生,是东皇太一创造了生机勃勃的世界。因而东皇太一是上古时期的天帝,本体为三足金乌。其最终记载于屈原所作的诗词《楚辞九歌》里面,是春秋乃至战国时期楚国百姓心中所信仰和祭祀的天神,因此东皇太一是楚地的至高神,也是远古最初时期的妖皇,就连最早时期的天庭体系都是由他创建的。

传说东皇太一刚出生的时候,自带先天三大至宝之一的东皇钟。此宝物它极富灵性,威力无穷。而且东皇力量更是举世无双,强横无比,又被称为圣人之下第一人。在巫妖大战时期,这东皇太一和他的兄长帝俊利用《河图洛书》做阵眼,摆出了周天星斗大阵,和巫族的十二都天神煞大阵就对抗了,丝毫不落于下风。后来共工身亡,后土也化身为六道轮回。此时的妖族败绩显现,鲲鹏看大势已去,携带《河图洛书》只身逃走。至此,这周天星斗大阵被破,东皇太一和帝俊在愤怒之下自曝元神,和存留的十二祖巫同归于尽。从此之后,人族大兴!

上古十大妖猴(古代神话中的四大妖皇)(3)

三.要说的便是被称为“古妖帝”的帝俊了。根据《洪荒传》所述,天地初开之后,天地不稳,盘古天开,后盘古大神有感于天地间万物皆无,便化身为洪荒。在盘古大神所化的太阳星之中,经过数年孕育出了三大神兽,此神兽为三足形状像乌鸦,却比乌鸦是无比庞大,全身金色的羽毛天身带有太阳之火,故为“三足金乌”,其中一名为“帝俊”。另两名分别为“东皇太一”和“羲和”。后来,帝俊与太一成立了古天庭,帝俊称帝,被称为天帝。这《河图洛书》为其伴生之法宝。这个法宝专门是用于推演周天星斗,占斗。此法宝为防御性法宝,也带有困敌等效果,为两大极品先天至宝之一,非常之强悍。据《山海经》中所记载中的古天帝,又叫“昊天上帝”,也就是民间一直所说的老天爷。

上古十大妖猴(古代神话中的四大妖皇)(4)

上古十大妖猴(古代神话中的四大妖皇)(5)

三.最后要说到的便是被世人尊为“万物之祖”的女娲了。女娲号称万物之祖,大地之母,人类的创始人,也是远古时期第一位大神。传说女娲诞生是在遥远的远古时期,在远古时期有一位上古大神就是盘古,在当年的盘古开天辟地的时候,整个世间划分开来,轻灵之气缓缓向上升,这就是天。浑浊厚重之气往下缓缓下沉,这便是地。而在这清浊之气之中就诞生出了三位大神,就是传说中的伏羲、女娲和神农氏。据《山海经大荒西经》里面记载,当时这三位大神之中,这女娲的法术最为高强,最擅长变化之术。她一天之间可以变化70多种,可以变幻出很多神仙,因此女娲在妖族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相比东皇太一和帝俊,无论是实力还是地位,女娲娘娘都要比他们高一筹还多。

话说女娲在任妖教教主之时,就受到鸿钧老祖的任命,补天造人,创造三界中的生灵。尹伟这样的功德伟绩还被封为了天道圣人,也就是世间万物的祖宗。在三十三天外的太素天里的娲皇宫居住。乃是真正的妖族之皇,其身份无比高贵和显赫,更令后世无比敬仰!远古四大妖皇就为大家介绍到此,很多人都说上古文明毁于大灭绝,如今很多人也理解不了那时候的历史,被认为这些都是神话传说。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