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保健品罪判几年(男子销售制造假冒)

假冒保健品罪判几年(男子销售制造假冒)(1)

近日,万某被城厢区检察院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提起公诉,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万某是某玻璃制品公司的老板,为招揽业务,在网络上发布广告。2021年2月,同案人黄某向万某定制“黄道益”牌活络油玻璃瓶。万某明知黄某未经黄道益活络油有限公司的授权,仍根据黄某提供的样品,委托他人制造假冒“黄道益”牌活络油的玻璃瓶身及瓶盖。经统计,2021年2月-8月,万某共向黄某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1171820件。

来源:城厢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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