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伊朗大使馆人质劫持纪录片(峥嵘岁月1995年6月15日检察官法宣传回忆)

1980年伊朗大使馆人质劫持纪录片(峥嵘岁月1995年6月15日检察官法宣传回忆)(1)

我在翻阅我们检察院历史档案材料时,看到这张照片不由勾起当年《检察官法》颁布实施时的一些老故事。与此同时,也想起那些为检察事业呕心沥血,奋斗一生的老领导、老同志。

陈巴尔虎旗检察院副检察长斯琴巴图同志感慨万千地回忆说:“这张照片是1995年6月15日拍的,在《检察官法》颁布前夕。我清楚地记得那天,1995年6月12日,星期一。刚上班不久,图日根巴雅尔检察长就召集党组成员召开关于宣传《检察官法》会议。当时会议研究布置全院干警分四组进行宣传。第一组由控申科牵头,在旗所在地巴彦库仁镇繁华的中心综合市场设立《检察官法》宣传台,主要以逐条滚动播出《检察官法》的形式进行宣传。当时我分管控申科,所以就分到了第一组。另外三组分别负责对流动人员、个体户等商业部门、居民户和牧民户进行走访宣传。当时我们还印制了2万份宣传单,在当天全部发放完毕。因为宣传任务分配得非常细致,所以当天的效果很好。后续我们还去宝日希勒矿区、完工镇、东乌珠尔苏木、西乌珠尔苏木等地进行宣传,这也是我院有史以来规模空前的一次宣传活动。除了走访宣传,当时院里还举办了知识讲座,开展了集中学习辅导、撰写心得体会、讨论等各种形式的活动,并把活动情况总结归纳后,报送到旗政法委。”

时任旗委政法委副书记的础古兰(1999年至2007年任我院检察长)1995年在参加宣传活动后说:“《检察官法》的实施,对于依法管理检察官,提高检察官的素质,促进检察官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5年,第一部《检察官法》的诞生是我国检察制度史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人民检察官制度的确立,使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在这40年余年的风雨兼程中,为那一幕幕难忘的激情岁月里,带着责任与使命无私奉献的精神和坚忍不拔的意志及永不放弃的信念值得我们钦佩和学习,也为共同推动中国特色司法法律制度完善做出贡献的人们致敬和点赞,同时,也为我们留下难忘的回忆和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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