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人物精选(一篇非典型聊斋作品的经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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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一篇非典型《聊斋》

作品的经典化

文/陈恒舒

蒲松龄的《狼》,确切地说是《狼三则》(其二),就是以“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开头,以“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结束的那篇,是一篇有点特别的作品。一方面,比起《促织》《婴宁》《画皮》《聂小倩》等,《狼》并不是一篇典型的《聊斋》作品——没有花妖狐怪,情节也不算离奇,大部分《聊斋》选本并未选它,研究《聊斋》的学者也很少关注它;另一方面,从1978年起的历套人教版教材到2016 年统编教材都选入此篇,令其为广大师生所熟知,成为中学语文教学界的经典篇目。那么问题来了:这样一篇“非典型”的《聊斋》作品,究竟为何会受到语文教材的青睐,以至于逐渐经典化呢?

《狼》进入语文教材,最早大概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延安。笔者目前所见最早选编《狼》的教材是1945 年8 月华北新华书店初版《中级国文选》第三册(编者为范文澜、叶蠖生、齐燕铭、金灿然、刘亚生)。据该册目录前的“出版者的声明”,这套书原为延安中级干部读物,并曾在延安出版,华北新华书店只是翻印第一、二册并将原来分量较重的第三册拆分为两册出版,故可推测此前在延安出版时即有此篇。《狼》为该册第19 课,书中除了原文、作者介绍、注释,还注明了“原文要旨”:“写狼狡猾的故事。”[1]考虑到当时的政治形势,其选编意图都是不难猜测的。“狼”在汉语文化中素来不是什么光彩的形象,从大量与狼相关的成语中即可看出这一点,因而它就具备了在任何时代充当反面角色的可能。值得注意的是,1945 年12 月新华书店晋察冀分店出版的《国语课本》(高级小学适用)第一册第21课是一篇白话文《狼的故事》,文中的爷爷给孙子讲了两则关于狼的故事,内容就是《狼三则》中的前两则。课后有这样的问题:“我国的反动派像狼吗?对付他们要注意什么?”[2]其指向是非常明确的。

这里还有一个问题:选编者在《狼三则》中为何偏偏选中了第二篇呢?比较三篇之中狼与屠户的形象,可以看出:第一篇中的狼只是贪婪,因迫不及待去吃屠户挂在树上的肉被钩子钩住而死,其死具有偶然因素,屠户最后得了张狼皮卖了一大笔钱有很大的运气成分;第三篇中的狼凶恶却莽撞、愚蠢以至于轻易被捉,而屠户的“吹豕之法”又显得过分残暴,容易引起读者的不适。相比之下,第二篇中的狼集凶恶、贪婪、狡诈于一身,作为“反派”最具典型意义,也最能表现出斗争的艰巨性;同时,屠户的处境最为凶险(面对两只狼),与狼的斗争最为不易(险些遭到前后夹击),从初始退避到奋起反抗的过程也最能代表一般人的心态变化,因此最宜于用来教育革命干部和革命群众。

新中国成立初期(1949年~1966年)全国统一编写、出版的几套语文教材,均未选入《狼》。1966年~1977年期间,全国没有语文大纲,没有统一教材,由各省、市、自治区乃至基层学校自编教材[3]。1969年8月南京市革命委员会政工组中小学教材编写组出版的《南京市中学试用课本·语文》第五册中,《狼》在新中国成立之后首度入选语文教材,作为《故事两则》之一,另一则是纪昀《阅微草堂笔记》中的《河中石兽》。两文均仅有注释,并无其他提示性文字或课后习题,但在当时的政治形势下,其选编意图也是不难猜测的(《河中石兽》也入选了现行的统编语文教材,意在提倡质疑思辨,而在当时显然是为了讽刺知识分子不如劳动人民)。1970年,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编写组出版的《辽宁省中学试用课本·语文》第三册选入《狼》(与《黔之驴》合编为《故事两则》),篇题前有“最高指示”:“帝国主义的豺狼们应该记住,由他们任意摆布人类命运、任意宰割亚非国家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4]该单元的“学和用”第四题是:“《黔之驴》和《狼》两个寓言故事说明了什么道理?结合国内外的大好形势,进一步理解并畅谈毛主席关于‘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的英明论断。”[5]1971年,除辽宁外,河北和内蒙古的省(区)编教材也选入此篇,但仅有课文及注释。而1972年至1978年间,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编教材均曾选入《狼》,课文提示或课后练习中都有明确的导向。有趣的是,这种导向还会根据政治形势的变化而有所变化。如江苏省编教材,1974年版的“提示”说:“一切阶级敌人,都是吃人的恶狼,他们的反革命本性是不变的,他们的反革命伎俩是多变的。林彪反党集团玩弄的形形色色的反革命阴谋和策略,就是一例。我们一定要在伟大的批林批孔运动中,不断提高阶级斗争、路线斗争觉悟,识破并粉碎一切阶级敌人的阴谋诡计,牢牢掌握斗争的主动权,为不断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专政而斗争。”[6]而1977年版仅仅将“林彪”换成了“王张江姚‘四人帮’”,将“伟大的批林批孔运动”换成了“揭批‘四人帮’的伟大斗争”,其余几乎一字不易[7]。这一时期,由于政治形势的影响,语文教材沦为斗争工具,而这篇富有“斗争性”的《狼》正是在这一时期广泛入选各地自编的语文教材,影响遍及全国,为语文教育界所熟知。

1978 年之后的历套人教版语文教材都选入了《狼》(这可能与它在过去若干年中风靡一时不无关系),但在提示语和课后习题中已不再有那些剑拔弩张和政治导向鲜明的话语。如1978 年版的课后题目是:“这篇故事记述一个屠户战胜两只饿狼的经过,揭示出狼的凶狠、狡诈而又愚蠢的本性。结尾说:‘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这句话有什么含义?”[8]后来各版教材关于文章内容和主旨的题目大抵与此相类。另外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在人教版的教师教学用书中对文章寓意的解读也随着时间发展有着细微的变化。如1981 年版教师教学用书的解读是:“认清狼的阴险狡诈的本性,对待像狼一样的敌人,既要敢于斗争,又要善于斗争。”[9]其中的“敌人”,1985 年版改为“敌对者”[10],1987 年版改为“恶人”[11],从中也可以看出编者试图除去附着在这篇小说上的政治色彩所作的努力。而到了人教版课标实验教材和统编版教材,《狼》则被编入以“人与动物”为主题的单元,导向对人与动物关系的思考,其中的政治意味又进一步淡化了。

一篇作品的经典化,选本往往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特别是像《古文观止》《唐诗三百首》这样流传很广的选本。语文教材也是一种选本,而且影响极大;但它又不同于一般的选本,它肩负着极为重要的育人功能,因此一篇作品是否能够入选教材,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它的教育意义,而在某些时期又会特别看重它的思想教育意义,文言文也不例外。《狼》能够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进入语文教材,是由于战争年代的革命教育意义;能够在七十年代风靡一时,是由于特定时期的政治教育需要;而在七十年代末至今的四十余年中始终能在语文教材中占有一席之地,的确是由于它具备了一些超越特定历史时期的、永恒的教育价值。

首先,从主题上说,剥离掉具体时代背景的影响,与“恶”的斗争仍是人类社会的一个永恒话题,而屠户在起初面对狼时那种畏缩、退避、破财免灾的心理,其实正代表了相当一部分人在面对“恶”时的态度。每每看到关于敲诈、勒索、霸凌之类的社会新闻以及相关题材的影视作品时,笔者总会想起这篇《狼》——你见过哪个恶人是“见好就收”的?就像故事中的“狼”一样,在你之后他们还会去寻找下一个目标,继续这种剥皮食肉、敲骨吸髓的营生。妥协忍让只有死路一条,“暴起”“毙之”才能绝处逢生——当然,你需要有足够的智慧和勇气。对于当下的青少年来说,这一点仍然有很强的思想教育意义。其次,作为一篇文言文,它篇幅短小,文字平易,所用多为文言常用实词、虚词,典型的文言现象也比较丰富(包括多义、活用以及一些常见句式等),非常便于初学。过去有学者将《聊斋》与《孟子》《史记》《梦溪笔谈》一起作为“浅易文言文”的代表,至少从这一篇上来看,的确是有道理的。最后,作为一篇记叙文(或小小说),它情节简单却不乏曲折变化,叙述简洁精练,前后照应妥帖,描写富有神韵(如屠户的“奔倚其下,弛担持刀”“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狼的“眈眈相向”“犬坐于前”“目似瞑,意暇甚”等),这些都增强了它的可读性。而多年来的教学实践也证明,作为一篇初中文言文的入门级文本,安排在七年级(初中一年级),教师易教,学生乐学,这也是它能够长期跻身教材的重要原因之一。总结起来还是那几句话——“文质兼美,语言典范,适宜教学”,这也是语文教材编者长期以来所恪守的选材标准。

不得不承认,《狼》在主题诠释的空间方面是有限的(当然,如果是《狼三则》作为一个整体则另当别论),艺术成就和文学史地位也难与《聊斋》中的其他名篇相抗衡。但在中学语文教育领域,它已经成为不折不扣的经典,成为几代人的共同记忆。语文教材中的经典作品,有的是入选教材前即为经典,比如李白《蜀道难》、杜甫《蜀相》、苏轼《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范仲淹《岳阳楼记》、欧阳修《醉翁亭记》等,不妨称之为“传统经典”;有的则是在入选教材前默默无闻,后来由于长期入选教材为人所熟知从而实现经典化,比如《狼》,不妨称之为“新经典”。语文教材不仅要遴选适合学生学习的“传统经典”,也担负着培育“新经典”的责任。《狼》这样一篇“非典型”《聊斋》作品的经典化只是个例,但从中不难窥见:语文教材的选编总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而编者在选编教材时往往会更多地关注选文的“当下”教育价值。随着时过境迁,有的选文已经渐渐淡出教材;只有那些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当下”凸显出不同的教育意义,历经时间和教学实践检验的文本,才有可能成为“新经典”。这就要求教材编者选文时除了关注其“当下”的教育价值,也应该注意审视它是否能够超越“当下”,具备成为经典的潜质。

【参考文献】

[1]范文澜,等. 中级国文选:第三册[M]. 黎城:华北新华书店,1945:104.

[2]李增光,等. 国语课本(高级小学适用):第一册[M].冀中:新华书店晋察冀分店,1945:43.

[3]课程教材研究所. 新中国中小学教材建设史(1949—2000)研究丛书:中学语文卷[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0:137.

[4][5]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编写组. 辽宁省中学试用课本语文:第三册[M]. 沈阳:辽宁省中小学教材编写组,1970:38,40.

[6][7]江苏省中学教材编写组. 江苏省中学课本语文:第二册[M]. 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77:89,86.[8]中小学通用教材中学语文编写组. 全日制十年制学校初中课本(试用本)语文:第一册[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

社,1978:136.

[9][10]广东、广西、江西、湖北、湖南五省(区)教学参考书编委会. 初级中学语文第一册教学参考书[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188,175.

[11]人民教育出版社语文一室. 初中语文教学参考书:第一册[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1981:197.

本文原载《语文建设》2020年第9期。作者授权本号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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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陈恒舒,男,1984年生于湖北十堰。2002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2006年获学士学位,2009年获硕士学位,2013年获博士学位。2013年进入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学语文室工作至今,现为高级编辑。2015年获第五届韬奋杯全国出版社青年编校大赛编辑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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