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发检察建议维护合法权益)

“我是个有听力障碍的人,没有助听器,生活很困难我的助听器价值2万多元,开庭时还拿给我用了,后来就不知道在哪了……”周某某写给通辽市检察院的信里这样写道对于一个依赖助听器与外界交流的人来说,助听器无异于他的耳朵,重要性不言而喻,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发检察建议维护合法权益)

推进检察官以案释法

“我是个有听力障碍的人,没有助听器,生活很困难。我的助听器价值2万多元,开庭时还拿给我用了,后来就不知道在哪了……”周某某写给通辽市检察院的信里这样写道。对于一个依赖助听器与外界交流的人来说,助听器无异于他的耳朵,重要性不言而喻。

周某某在通辽监狱服刑,其双耳听力不足,平日需佩戴助听器,在入狱之前其寻找助听器无果,遂向通辽市人民检察院写信求助,称开庭时还用过助听器,后来就找不到了。

通辽市检察院将该线索交办科左后旗检察院。科左后旗检察院接到交办线索后,迅速制定调查方案,以周某某案件的整个诉讼过程为主线开展相关调查,发现助听器保存在侦查阶段案件承办人手中。因周某某有听力障碍,在诉讼阶段需要佩戴助听器,使用完毕后,交给侦查人员,存放在单位的储物柜中。直到周某某被交付执行,因无法联系周某某的家属,该助听器与周某某一直处于分离状态,所以未能随案移送。

此后,科左后旗检察院迅速向通辽市检察院汇报情况,通过派驻监狱检察室的协调联络,在保证不干扰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检察机关与监狱狱政部门有效对接,并于6月16日将助听器送到了周某某手中。

为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此后,该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科左后旗公安局建章立制,依法保管、登记,及时移送在押人员随身物品,切实防范在押人员财物遗失等问题发生。科左后旗公安局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并及时整改回复,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李秀梅 乌日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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