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改革后公众聚集场所 消防审批改革后

消防改革后公众聚集场所 消防审批改革后(1)

图为市民在体验干粉灭火器的使用。 黄晓海 摄

图为市民在体验干粉灭火器的使用。 黄晓海 摄

中新网7月29日电 消防制度审批改革后,企业和群众能从中获得什么政策红利?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副局长琼色今日回应,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取消和精简3项消防审批,包括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及放宽消防产品市场准入限制等。

对此,琼色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公众聚集场所取得营业执照后,作出其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后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办理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

“据初步估算,这些措施实施后,全国每年将有10余万家公众聚集场所作出承诺后即可营业;数万家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10余万名消防专业技术人才从业不再需要到消防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琼色强调。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文章作者的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真实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原创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文章投诉邮箱:anhduc.ph@yahoo.com

    分享
    投诉
    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