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定损去4s店还是维修店(定损后必须维修)

新车定损去4s店还是维修店(定损后必须维修)(1)

我们昨天报道了北京的张先生,因为修车、理赔惹上的麻烦。

又一位奔驰车主委屈哭了!

不少听众都对张先生的遭遇表示同情,对修车店和保险公司的做法表示不解和愤怒。

其实张先生遭遇的事情,我们很多人在生活当中都可能会遇到,毕竟,有车就要上保险!

那么,如何防范类似事件,谨防上当受骗呢?

今天的《央广车友会》栏目特别邀请到了汽车维修专家、多品牌技术内训师——老孔以及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甲德,来深度分析一下张先生遇到的这件事儿,顺便给大家支支招!

有没有这样的情况,保险业务员说我能帮您修车、又能给您接过来您的车、还能给您做好续保,这一套的业务都可以由这一个人来解决来完成吗?

汽车维修专家、多品牌技术内训师老孔:实际上在一般的修理厂声称是业务员的人,一般都是修理厂的外托人员,专门去开发新客户或者说是行业当中的外联人员,他是有指标任务的。一天要打多少电话。

主持人:但是他前面说了,我是保险业务员,他也有自己的工号姓名,说的很清楚。

汽车维修专家、多品牌技术内训师老孔:实际上这一个是需要查证的,这些都是他们的话术。

报保险这个事,张先生从头到尾不知道,想问一下报保险是不是必须要由本人来报,而且必须在本人知情的情况下来报?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甲德:

我先来谈一下整个事情的看法,这里面涉及我们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这里面实际上又分两大块,打给张先生的人是不是平安保险公司的人?第一种就是平安公司的人,第二种冒充平安公司的人。

第二个问题就是,来了一个人竟然把我们的车都给开走了,这位先生没有遇到大的骗子,开走车的人真的是去修车了。无非是在修车后出的问题。没有把车卖到外省市,引来很大的麻烦。

第三个的问题就是一个很简单的剐蹭,演变成一个我看来可能已经涉及到保险诈骗的犯罪问题了。因为法律规定个人骗保达到一万以上,这就是构成了保险诈骗,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而我们刑事责任需要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这里面其实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如果我发现了保险公司或者修理店出了问题,我当时一念之差签了字,在对方蛊惑下。那你就成了他们的共同的犯罪问题了。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我发现了问题像这位先生一样,表示拒绝,我为了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实际上他的做法是对的,我就要站出来把这个事说清楚。第一是维护我们保险公司的财产,第二是对我个人不能产生负面的影响。之前因为我法律上的缺失,经验上的不明白,造成了这个事之后,这一块我觉得做的非常到位的。

盛德宝的业务员张争说,您自己可以去打听,哪个店都是这样的只要定损了,就必须在我们这修,是这样吗?

汽车维修专家、多品牌技术内训师老孔:实际上,定损了是必须去修,这个就是不对的。我定了损不代表我就接受在你这里修,也可以去别的4s店修。

这是我自由的权利,这个我感觉是霸王条款,周律这个涉及什么问题?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甲德:实际上,我们的相关的规章政策,包括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也不会有这种规定,就是说我定要损了我必须让你在我这修。

实际上,我定损了,你去指定的4s店修,大家认可是因为质量是有保障的,另外你也可以去它指定的修理厂去修,这里面就存在定损跟实际维修费用的不对等问题。比如说你定了一万块钱,那我去了4s店修的时候修理师傅说你需要花费一万二,这种现象也是存在的,需要大家重新找定损员重新协调定损。

所以这个定损我们来分析,在定损的时候数额是可以协商的,你未必都是对的,怎么可能你定损完了我必须在你这修,更何况保险公司拒赔的时候就不存在给你再定损的问题,这个所谓的定损,就是你这个修理厂要求我这个车必须在你这修,你给我定的维修费用多少钱,并且我还要在你这修还要接受这个价格。

一万二的押金和六千的不能开发票的维修费,到底是个什么钱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甲德:我们分析不出来。这个事是怎么会发展到这个程度?我还要交一万二的押金,然后还不给我开发票,最后让我交六千,我就是一个小剐蹭。

其实后面,比如说西三旗的事故,如果被拒赔了,先不说骗保诈骗这一块,那个损失应该是你这个修理厂全部承担赔偿责任。只是我们现在法律上还不赔偿这种车,比如说以前我们是赔的,这个残值的损失。因为我撞了之后我有贬损,因为我有事故,我在卖车时影响到了我卖车的价格,按道理说,你要赔偿我的损之外,你要把这个部分也赔给我,更何况你让我给你掏押金,然后再掏六千不开票。

平安保险公司在其中扮演的这个角色也挺有意思,出了这个事儿之后,张先生找平安的李饶要他的信息,报警人的信息和现场照片,一开始要说是给他这个信息,后来不给是因为既然你已经报警了,那我们就不能给你了。我自己的车我来查一下记录,我为什么没有这个权利?

汽车维修专家、多品牌技术内训师老孔:如果是我的车,你开我的车去撞了,拒赔不拒赔不说,就说第三方给不给我钱。到最后哪怕是拒赔了,谁撞的谁给我赔钱呀。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甲德:实际上只要是我表明了我的车主身份,也经过核查了,我是这个车的主人,这个车上所有的权利我是第一位的,任何人即使我借给别人开或者第三方他都代替不了我的地位,因为我是这个车的实际主人,这时候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可能就是因为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有所警觉了,有什么问题了,他可能需要做一个缓冲。但实际这个信息是一定要提供给车主的,必须要提供的。

平安在里面扮演的是什么角色?过程程序可能也是出现了问题。第一咱们没有拿到当时的录音,确实是不知道当时是什么问题,这个算是一个疑问。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甲德:实际上我们遇到这种问题的时候,我们可以打保险公司的官方电话。他相对来说都是比较客观的,会告诉你应不应该拿到,怎么拿到,因为他们跟我们消费者的电话是被录音的。他们会协助你处理这个事情,他们会告诉你这个定损员说的合不合理,合不合内部规定。可以通过这种渠道去核实。

遇到了类似问题之后,在报警过程当中怎么去确保自己的权利和怎么保全证据呢?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甲德:两个方面,第一个就是我们报警通常的渠道是打110,110它的受理范围,正常情况下,它是处理紧急的突发事故,为了保护更多人的利益,但是,比如报警之后,如果不属于他管,一般他会告诉你你应该去哪报警,比如说派出所,比如说经侦大队,刑侦大队。这种信息110的效率是比较高的,会给你一个维权路径。第二个是,这个事情在现实当中可能有很多人为了息事宁人,为了不因小失大会配合把保险给做了。

但是这里面存在一个问题,就像这位先生担心的一样,这就像定时炸弹,如果说公司经常采用这种保险诈骗方式,骗取维修费用,如果存在这个的时候,你这次解决了,如果有一天这个公司案发,那这个事故会被重新翻出来。那么你当时配合的签字,如果它构成保险诈骗的话,你就是它的共同犯罪人了。所以说这个时候就体现,不要因为占小便宜去做这样的事儿。

主持人:其实这个事儿已经在解决了,我提醒一下咱们收音机前的朋友们,如果碰到这个事情,可以打两个电话。第一是给经侦打电话,第二是给银保监督会打投诉电话。这俩单位,绝对能查清楚。包括张先生这个事儿,如果去细查的话都会有这些问题,肯定能梳理清楚的,而且如果银保监会和经侦介入的话平安保险公司会把所有的保险过程,谁出的险,所有信息所有人员都会清楚呈现。这个时候把盛德宝和平安的保险的理赔员定损员牵到一起在一块到经侦大队说一下,到底是谁报的警怎么回事,我想会一目了然非常清楚。到那个时候是谁的责任谁的问题,到底涉不涉及违法犯罪我相信会非常的清楚,水落石出。

来源:央广车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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