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亿金再生能源环评(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审查公示材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 ,我来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临沧亿金再生能源环评?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临沧亿金再生能源环评(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拟审查公示材料)

临沧亿金再生能源环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扩建

建设单位: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勤丰工业聚集区现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厂区内,地理座标为东经102°19′31″~102°19′43″,北纬25°05′47″~25°05′53″(项目地理位置见图3-1,项目平面布置及监测点位见图3-2,项目周围环境卫星图见图3-3、3-4。)

建设占地:项目总占地面积29.9亩

建设规模:项目设计处理各类工业金属冶炼废渣、烟尘,年处理量36000吨/年,日处理120吨/天。

产品方案:冰铜:含铜≥8%,年产量8000吨/年。粗铅:含铅≥96%,年产量2000吨/年。七水硫酸锌:含锌≥15%,年产量15000吨/年。铅精矿:含铅≥25%,年产量6000吨/年。锗精矿:含锗≥8%,年产量5.5吨/年。铜镉渣:年产量206.4吨/年。

人员定员:项目劳动定员141人,其中新增劳动定员50人。

操作时数:作制度采取连续工作制,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年作业时间7200小时。

投 资: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35.8%。

监测单位: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环评情况:项目为未批先建,禄丰县环保局于2015年3月9日以禄环罚字〔2015〕1号对项目进行了处罚。2014年12月,南京科泓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3月17日云南省环境保护厅以云环审〔2015〕38号文批复同意项目建设。

“三同时”执行情况:该项目按国家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使用。

备案情况:项目于2013年1月8日由禄丰县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项目编码:135323313210002)。

环保施工:配套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已按“三同时”建设。

试生产:工程于2014年3月开始建设,2015年4月主体工程竣工。

2015年4月13日,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以楚环审〔2015〕15号文批复同意工程试生产,试生产期不超过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9日,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以楚环函〔2015〕34号文批复同意工程延期试生产,试生产延期至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13日,楚雄州环境保护局以楚环函〔2015〕51号文批复同意工程延期试生产,试生产延期至2016年1月14日。

环保设施、措施:项目已按要求完成了废水、废气、噪声等环保设施的建设。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施工和使用。在生产运行中,有专人负责设备正常运转所需原材料、动力、化学药品和备件等的供应,并配备了检查、维修、操作和管理人员。

环保措施及批复执行情况:项目环评及批复要求的执行情况见表8-1、8-2。

由表8-1、8-2。可以看出:根据核对有关资料和现场检查,对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环评对策措施执行情况的对策、措施,全部满足。

对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环评批复对策措施执行情况(批复)的10条对策、措施,8条全部满足,2条基本满足。

基本满足项主要为厂界噪声存在超标现象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均超过批复总量的要求。(根据对比环评预测值,由下表6-10可以看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总量超过批复总量原因主要为原料烘干废气环评预测值标况流量为7050 m3/h,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远低于实测值。)(省站进行两次监测,两次监测结果流量为39136 m3/h和35992m3/h)

规章制度: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设立了安全环境管理部,负责环保管理工作,由副总经理主管环保工作,现有环保管理人员3人。各车间由分管生产的车间副主任分管,下设车间技术人员为兼职环保员,负责车间“三废”治理和环保管理工作。由于环保责任从上到下逐级落实,形成了环保工作各司其职,逐级负责的良好局面。公司负责对环保设施运行、完好指标的考核,各使用环境保护设施的单位,负责各项技术规程的编制、设施状态的管理和操作、运行台帐的建立。

公司制订了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三、验收监测、调查结果

项目的监测工作由云南省环境监测站完成。

在监测期间(2015年8月4至2015年8月6),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监测期间电石正常生产期间产量为90.69%,满足国家要求的监测期间生产工况在75%以上的要求,且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正常,监测数据有效。

1、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

废气有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表明:

1.原料烘干废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6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697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232mg/m3,均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最大值0.524mg/m3

2.鼓风炉 粗铅熔铸锅燃煤 出渣收尘尾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48.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21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10mg/m3,铅及其化合物最大值0.0984mg/m3均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有色金属熔炼炉二级标准要求。镉及其化合物最大值6.69E-03mg/m3,砷及其化合物最大值0.296mg/m3,汞及其化合物最大值0.723mg/m3

3.供热锅炉废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90.5 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122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44mg/m3均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标准要求。汞及其化合物最大值0.0493mg/m3

因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量超标,省站对原料烘干废气进行了第二次监测,监测结果见下表6-4。

4.第二次监测原料烘干废气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48.56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272mg/m3,均达到《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干燥炉窑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94mg/m3,汞及其化合物最大值0.0493mg/m3

2、厂界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测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4个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测点的总悬浮颗粒物、镉、铅、汞、硫酸雾监测结果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砷监测结果最大值为1.20E-02 mg/m3

3、厂界噪声监测

验收监测期间:

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考核:两日昼间10个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区标准要求。夜间除厂界6#点两日监测结果超标外其余均达到标准要求,最大超标1.4 dB(A)。

由图3-3、3-4可以看出,厂界6#点夜间噪声超标主要受设备噪声的影响,超标点周围是农田,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且最大超标1.4 dB(A),夜间噪声超标对周围影响不大。

4、生活污水监测

第一次监测:生活污水处理站出口除氨氮超标外,其余监测指标pH值、色度、浊度/NTU、溶解性总固体、五日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氧、总余氯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

第一次监测氨氮超标,企业通过整改后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2015年10月28~29日进行了复测,复测结果表明pH值、色度、浊度/NTU、溶解性总固体、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溶解氧、总余氯均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回用厂区绿化。

5、排放总量

1、根据验收监测实测数据,技改项目投产后,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总量为:19.1844t/a、、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84.22416t/a、NOx排放总量为:37.2168t/a。

2、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总量均超过批复总量的要求。

3、根据对比环评预测值,由下表6-10可以看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总量超过批复总量原因主要为原料烘干废气环评预测值标况流量为7050 m3/h,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远低于实测值。(省站进行两次监测,两次监测结果流量为39136 m3/h和35992m3/h)

6、 固体废物

S1:原料烘干机炉渣及脱硫循环水池污泥,原料烘干以煤作为燃料,煤渣出售给水泥厂,作为配料。循环沉淀池污泥主要为烘干物料烟尘,收集后返回配料。

S2:鼓风炉炉渣,炉渣送水淬渣场临时堆放,再出售给水泥厂作为原料。(详见附件)

S3:鼓风炉尾气洗涤沉淀污泥,污泥中含有部分铅、锡、铜等重金属,送火法配料工段,作为原料配料。

S4:粗铅熔铸浮渣,浮渣中含有铅、铜、铁等金属,返回火法系统作为原料配料。

S5:锗精矿生产废渣,废渣中含有锌、铁、钙等,返回火法系统作为原料进行配料。

S6:供热锅炉炉渣及脱硫循环水池污泥,炉渣出售给水泥厂,作为其配料。循环沉淀池污泥主要为锅炉烟尘,和炉渣一起出售。(详见附件)

项目产生的废机油统一收集后,回用于鼓风炉点火使用。

生活垃圾交由勤丰镇沙龙村民委员会统一处置。(详见附件)

7、公众意见调查

根据公众意见的调查结果(详见表7-2),对根据公众意见的调查结果(详见表7-2),对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施工期间没有因环境污染与周边居民发生过纠纷,项目试运行期没有因环境污染与周边居民发生过纠纷,项目试运行期没有出现过环境污染扰民现象,公众对项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经认真讨论审议后认为,云南金丰矿冶有限公司稀贵金属废渣再生利用扩大再生产建设项目环保手续齐全,环保措施按要求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相关标准,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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