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愿成魔也不愿成佛(我本是佛奈何不说)

我买过一台灭蚊灯,它的工作原理是通过光把蚊子吸引过来,当胡乱飞舞的蚊子碰到金属网时,就会“啪”的一声被电死掉。

我一直有些“拧巴”:无论是多大的和多小的动物,都不忍心杀害,也不忍看动物尸体,犹不能看到它们的眼睛。当然我也是个仅仅不吃动物头部的肉食者,在享受美味的同时,偶尔会想起嘴里这块纤维曾经是生命的一部分,霎时间味道变得不那么好,咀嚼的声音像极了一声声嘶叫。

我愿成魔也不愿成佛(我本是佛奈何不说)(1)

其实早在有社会交换开始,肉,就是一件商品了,是动物的身体被简单加工而成。关于其价值所内含的劳动,几乎全都在饲养的过程里面。想一想,为了得到动物的身体而养育了它,催肥了它,杀害了它,吃掉了它,最后消化了它,甚至为了能体验更佳的食用它,不惜变着花样对其改造,为的只是解决人一时的饥饿……

其实,它们的生命全过程只是为了服务我们的消化道,这听上去很不友好,尤其是结合我们的现实——很多人的厨艺是没有下限的差,餐饮业触目惊心的浪费……还有,肉食中的营养成分是否能挺住各种滚蒸煎炸的烹饪?最后还要自问一声,我们中的大部分人是否真的需要摄入那么多肉类?

我特想做个清心寡欲、问心无愧的素食家,尤其在餐毕后的圣贤时间,这种想法最为强烈,我还往往不愿意吃的太饱,这样“生无可恋“的感觉可能更加强烈。想的多了,觉得自己快成了佛,对待世间万物都有了怜悯之心,奈何下一次的饥饿来袭又会对各种美食尤其肉类又有强大的渴望,我又突然觉得我应该随大流,因为谁还不是个孤独的生命体呢?狼豹追逐一只惊慌的小白兔,为的是填饱肚子,没人去怪罪它,我们维持生命也需要食用肉类,同样也应该得到大自然的宽容和怜悯,还有施舍。

以上就是我的“拧巴”。

我愿成魔也不愿成佛(我本是佛奈何不说)(2)

说回到这台灭蚊灯。我相信我的血一定是甜的,甜到让每一个品尝官都成了按奈不住的呼朋唤友的老主顾。每到夏天,我就会被蚊子折磨的晚上睡不好觉白天没法工作,就歇斯底里的想将它们赶尽杀绝。灭蚊灯货到之后,这种愤恨却不那么强烈了,主要因为我详细阅读了它残忍的工作原理。

还因为,白天就会忘了昨晚有多惨。

妈妈给我说,蚊子吸人血,传染疾病,咬的人睡不好觉,看不好电视,吃不好饭,早已被官方列入万恶的“四害”行列。也就是说,在当今人类的制度和法律下,对于这种恶灵,你可以放肆的去杀戮,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甚至还有嘉奖。你有本事的话,把蚊子给种族灭绝掉,就算给生态平衡造成了不可预见的后果,政府和人民也不会怪你。

妈妈继续劝我,用灭蚊灯就不错。她原本想把门窗关严实将蚊子们永远堵截在家门以外,可是人还要进出,效果并不太好,不对,是太不好了;之前常用的蚊香也早已以失败告终,天知道这群家伙适应能力怎么就这么快,人还没受够那个味道它们就习惯了;杀虫剂和蚊香液啥的倒是个不错的主意,效果也有,可是谁能说清楚毒死小虫子那药剂对人的身体有没有害处呢,你看包装上那两个加粗黑体字“微毒”多么的吓人一跳。

我愿成魔也不愿成佛(我本是佛奈何不说)(3)

妈妈总结了一下:不让它们进门,看来是不可能的;用蚊香驱逐,它们是不会善罢甘休的;用毒药害死,这是标准的杀敌一千自损八……自损二三十;算了,还是用灭蚊灯电死它们吧。

我愿成魔也不愿成佛(我本是佛奈何不说)(4)

我反驳:蚊子也是生命,只有母蚊在繁殖的时候为了营养后代才去吸食人血。我们说白了是它们的庄稼,虽然它们不用辛辛苦苦的耕耘,但冒险来人身上吸一口也是有相当大的风险的,这口吃的也算是代价换来的。人类和所谓那些“人类的朋友”有得到食物的权利,其他的动物为什么就没有?你看我嫂子家养的那只小馋狗,每天吃的比人好,夏天睡空调冬天睡暖气,它凭什么?一天大门也没看过,马路上过个人它汪汪叫,真有人进门了它就安生了,打架又打不过别的狗,牵出去遛个弯吧,还老跟着提着鸡块儿猪蹄的路人回家。

我总结了一下:做事不要做太绝,到季节后蚊子自会消失。不妨我们身上留几个包解解闷,挠挠痒痒其实也蛮舒服的不是吗。要是不愿意解闷,最好还是用蚊香,驱走即可,何必用灭蚊灯绞杀?

妈妈懒得跟我说了,她开始使用灭蚊灯。目前来看,效果也不是很明显,不知道是设计缺陷还是厂家有意为之。

我愿成魔也不愿成佛(我本是佛奈何不说)(5)

从对待蚊子的态度这点上来看,我真有一点点“佛”性。有天,无意中看到胳臂上有只蚊子在尽情的用餐,我就静静的看着它,直到它擦擦嘴头也不回的飞离。我就静静的等待这片刚刚被啃食的皮肤,计算着多长时间长出来红包。

我还发现了一个小窍门,如果你忍住了初始的瘙痒,坚持不去挠触,那么发痒将持续不了多久,红包也长不太大,可能过会儿就没事儿了。

我羡慕我姐曾经是个“红菩萨”。在她小的时候,人们夏天经常在房顶睡觉,到后半夜不那么潮热了,大人们就会拾掇拾掇回屋子。那时候不像现在的人们都把孩子当心头宝贝,我姐就经常被遗忘在房顶。每当白天找到她时,她顶着全身的红疙瘩还在呼呼的睡着,整个人看起来胖了一圈,活脱一尊小菩萨。

我觉得,我姐那么小就也算是修成正果了。虽然她现在被我定义为重度洁癖患者,因为她家但凡发现了蚊虫蝇蚁,可以请一天不带薪的事假专门疯狂绞杀,一只不留。

我愿成魔也不愿成佛(我本是佛奈何不说)(6)

我觉得我才算是彻头彻尾坚持到底的合格的“充满爱心者”。想来想去,标题起的并不太合适,人不能大言不惭的说自己是佛,起码不能自己说自己。因为在凡人的语境中,说如此大的话,是不会有好下场的。家人饭后闲聊时屡次会谈到我,说我的手指有九个斗一个簸箕,这是富贵命;说村里的神婆也看过我,说命相还不错,这是个吉祥命;说我的耳垂子足够大,人品也简单善良,这会有好报……可是,为什么我就混成了今天这个平庸至极的样子了呢?究其原因,只是我的名字起得太大,我的命压不住,当然现在再改,也来不及了。

就这样吧,我叫聂世龙,不再更改。我本是佛,奈何我可不敢这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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