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科举制的主要变化(宋代商人的社会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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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商人作为宋代平民社会兴起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其通过科举、联姻、捐纳等方式成功地实现了向上的社会流动,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宋代商人的积极入仕是商人社会地位不高及其社会地位与经济实力相分离的表征,但是以商人为代表的这种社会流动是自汉唐以来我国封建社会封闭、保守的社会结构在面对宋代商品经济勃兴、商人力量壮大这样一种外部压力时所作出的一种自我调适、自我进化。

一、宋代重农抑商,商人积极入仕

社会流动是“指人们的地位、位置的变化,更精确地说,它是指个人或群体在社会分层结构与地理空间结构中位置的变化。”职业流动为社会流动的一部分,它是指人们在不同职业之间的转换,如由商而士,由农而兵等,都属于职业流动范畴。值得指出的是,兼职现象在宋代社会普遍增多。若以现代社会学中的概念来界定,兼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职业流动。但在两宋时期,兼职现象的增多也能够反映一个社会的流动情况。

韩愈有云:“古之为民者四,今之为民者六;古之教者处其一,今之教者处其三。农之家一,而食粟之家六;工之家一,而用器之家六;贾之家一,而资焉之家六;奈之何民不穷且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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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见中国古代传统重农抑商思想,致使工商业者长期处于四民中的末位。唐中叶以来,由于商品经济的逐渐发展,工商业者的社会地位有所改善,四民界限被打破,出现新的职业群体,而工商业者也不再局限于职业内部,开始于社会之中流动。

而宋代打破了唐时 “工商之家不得预于仕”的规定,商人子弟读书应举已不在法令的禁止之列,到了英宗年间政府更是下诏:“工商杂类,有奇才异行、卓然不群者,亦许解送。”即国家从法律上、制度上承认了商人的入仕权。至此,科举制度成为了普通民众实现向上流动的阶梯和重要管道,苏辙就曾说 “凡今农工商贾之家,未有不舍其旧而为士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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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举入仕向普通民众的开放实际是国家把政治权利这样一种社会稀缺资源从贵族官僚手中向下移动的结果,其中,富民阶层成为了这一权力转移的最大受益者。虽然科举制表面上为全体民众开辟了一条竞争性的社会升迁渠道,但这样一种从“学而优则仕”到“学而优则仕”的人才选拔方式的转变,进一步凸现了教育在社会地位取得中所具有的传承功能,即出身透过教育而影响社会地位的获取,如父辈拥有较多的财富可以提供给下一代比一般贫寒家庭更好的教育,下一代自然具备比贫寒家庭出身的人更多获取较高社会地位的几率。

此外,科举制的普遍推行,为社会各阶层提供了一种可以不受家族、身份、血统的限制实现向上流动的机制,这无疑与此前把人们终身乃至世代束缚于同一社会地位层次,整个社会犹如一潭死水的凝固式分层结构截然不同,它代表着人们实现自身价值与自我发展的希望。不仅如此,宋代平民阶层通过考试应举实现向上流动机会的增加,指向的是一种平等性的原则。科举制度主要以考试成绩决定取舍,不仅打破了身份性的屏障且又加以锁院、糊名、誊录等方式体现了考试的公平性原则,使得寒秀之士有凭借自身的学识、才能决胜场屋的公平竞争机会。

宋代科举制的主要变化(宋代商人的社会流动)(3)

虽然在这一地位达致的过程中,更多地还将取决于个人的资质、努力程度等,但无可否认,经济基础是获取良好教育的前提。特别是这种以科举应试为目标的漫长教育,如果家庭没有相当的经济实力,那一般是难以承受的。尽管宋代政府为士人应举提供了免费膳宿的官学,宋代史籍上也有读书人依靠富人资助而中举的事例,但这毕竟是少数,而更多的则是只能依靠自己的家庭供养。

所以,占有财富而没有特权的商人在科举竞争中的确比其他出身贫寒家庭者具有更强的优势,他们可以利用手中掌握的大量财富为自身和下代子弟提供良好的教育,进而蟾宫折桂,成功实现整个商人家庭的社会流动。因此,科举入仕对商人的开放使读书应举成为宋代商人实现向上流动的一条重要管道。如洪迈的《夷坚志》中先开设酒店、后弃商中进士的王育卿还有曹州商人于令仪“择子侄之秀者,起学堂,延名儒以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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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姻不问阀阅,商人以财买婚

商人阶层与现任官员、宗室、士人阶层联姻是商人改变自身及家族所属阶层实现向上流动的另一重要途径。

郑樵在总结唐宋之际婚姻观念的历史变迁时说:“隋唐以前‘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而五代以来‘婚姻不问阀阅’”。

此言清楚地表明了五代以前世人的婚聘重门第、尚阀阅,而宋代门阀世族政治的消亡反映在人们的婚俗观念上就出现了多元化的趋向:士庶不婚的陈规被打破,婚姻重科举进士,婚姻论财,议亲贵人物相当等社会现象在宋代普遍出现,其中,特别是世人嫁娶尤重钱财成为一时之尚,对此,时人颇有论述。蔡襄说:“观今之俗,娶其妻不顾门户,直求资财。”司马光则直言:“将娶妇,先问资装之厚薄;将嫁女,先问聘财之多少。”宋代婚姻重财,而商人作为财富力量的代表,自然在以财买婚、攀附上层时得以大显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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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商人以财买婚,通过与官僚、宗族、士人联姻进而跻身上层的例子可谓比比皆是。其中最为显赫者当属开封尉氏县的茶商马季良,因为娶了真宗刘皇后之兄外戚刘美之女,获封光禄寺丞,苏州商人朱冲,其家族内“弟侄数人,皆结姻于帝族,因缘得至显官者甚众”而宋代商人买婚于宗室以提高自己身份地位更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史载开封大商“帽子田家”“家凡十县主,每五千贯买一个”,而 “大桶张家”更是凭借其财势“至有三十余县主。”

除了与官僚、宗室联姻外,为了提高自己的身份地位,与未来的官员攀亲也是商人们乐此不疲的事。于此,表现较为典型的即是宋代盛行一时的“榜下捉婿”之风。宋人朱彧对此曾说:“富商庸俗与厚藏者嫁女,亦于榜下捉婿,厚捉钱,以饵士人,使之俯就,一婿至千余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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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婚仪》中记载道:“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

这清楚地表明了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婚姻不在男女之间的两情相悦,它更多的是关系到人们的社会地位和日后家族的荣耀发达,因此婚姻是两姓两家彼此间的经济交易行为和政治融合行为。宋代是婚姻不论阀阅的时代,在世代相袭为主要特征的门阀世家逐渐消亡的情况下,商人阶层与官僚士大夫、宗室、士人等上层人士联姻已成为社会的一个普遍现象,双方结为秦晋之好显然都是以功利主义目的为取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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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在商品经济繁盛、财富力量崛起的历史背景下,官僚、宗室与商人联姻是这些传统社会上层人员在富贵难以两全的情势下以贵博富以保持家道不堕的不二法门;而商人作为新兴成长起来的社会财富力量的代表,他们千方百计与社会上层人士攀亲则是其以富买贵以提高自身阶层地位、实现家族向上攀升的重要途径,双方各有所求,从而达成了默契。

只不过中国民间俗语所说的“门当户对,结为姻眷”由汉唐时的门第、家世、身份之等级观念而变为权与钱的结合、富与贵的交换。但需要指出的是,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宋代表现在婚姻关系中的这种权与钱的交换行为是身份等级制度式微的表现,它打破了士庶不婚的传统,使得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由“家之婚姻必由于谱系”的门第等级婚姻状态向着“婚姻不问阀阅”的平等方向发展,从而成为了宋代社会历史进步与社会向近代文明转型的一个重要表现。

三、商人捐纳买官,以此登上高位

宋代商人阶层实现向上流动还有一个重要而普遍的途径,就是直接以钱买官或向官府进纳钱粟得官。两宋三百余年外患频仍、战端不息,政府军费支出浩瀚,出于财政上的需要,政府卖官、民间买官乃应时而生,从而使捐纳买官成为了商人阶层登进出仕的另一重要阶梯。

宋徽宗大观四年就有臣僚上奏言:“朝廷以三路财用少乏,边储未丰。近年以来,出颁假将仕郎等告牒,比之往岁,不啻数十倍。凡富商巨贾,乘时射利。”

商人依仗财势纳粟入官“遂致此流遍满天下,一州一县无处无之。已仕者约以千计,见在吏部以待注拟者不下三百人。 是皆豪猾兼并之徒, 屠沽市贩之辈”宋室南渡之后内忧外患相继,费用百端,更是为商人捐钱买官大开方便之门。南宋时,富商之家不仅继续以财入官,甚至在军队之中、政府出使随员之列也出现了他们的身影:高宗绍兴十七年就有臣僚上奏云:“今日官户不可胜计,而又富商大业之家多以金帛窜名军中侥幸补官,及假名冒户、规勉科须者,比比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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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纳买官是中国传统社会的一大弊政,一向为人所诟病,其所带来的社会恶果自不待言。然而,从社会流动来看,捐纳买官是平民阶层实现向上流动的重要手段与阶梯,官是从国家财政收入增加的需要出发,民是从向上登进的富贵实益着想,双方出于各自的需要,形成了一个类似于社会契约式的互惠体系。在这样的体系之下,诸如血缘、身份、等级等原来紧绷在各阶层社会成员之间的禁锢被逐渐打破,使商人等这样一些原本出于社会下层的人通过财富登上高位成为可能,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推动了平民阶层的上行流动,而且捐纳作为社会流动工具的有效性甚至超过了科举。

捐纳买官和宋代以来普遍推行的科举制度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二者都具有较大的平民性:制度设计是向着除了奴婢、罪犯等“贱籍”以外的所有民众开放的。但相较于科举出仕学力和财力必须同时具备而言,捐纳买官者只要具备一定的财力,均可出入仕进,从而改变自己的身份地位。因此捐纳买官所具有的平民性特征比科举入仕更为广泛,从而增加了整个社会的流动性。

结语

宋代以来,社会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社会流通渠道较为通畅,商人通过与士人、官僚阶层联婚、交友或捐赀买官、跻身仕林等方式,不仅扩大了作为个体的商人自身的人际关系网络,而且更具有社会意义的是,实现了向上流动的商人在改变了自身社会地位的同时,其个人人际关系网络也随之跨越了社会分层的界线,而与社会上层人员有了密切而持久的人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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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商人的向上流动并不意味着他与原来同层人员之间的人际关系,就宋代而言,商人作为宋代社会结构中处于上升期的群体,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社会各阶层对商业、商人表现出了一定程度的认同,人们的社会生活受到了商人的诱导而逐步脱离了以农为本的传统,追商逐利的风气至为盛行。更有积极意义的是,商人向上流动所造成的宋代社会结构中的一个重大变化:士商相混、士商融通使士阶层成为了商人的代言人,商人的思想、商人的利益诉求往往通过士大夫们的口笔表达出来,“士农工商”的传统四民观在士大夫的笔下遭到了彻底的颠覆。

参考文献

《礼记》

《宋史》

《旧唐书》

《夷坚志》

《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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