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五个新规(机动车登记新规5月1日起实施)

来源:【威海新闻网】

机动车登记五个新规(机动车登记新规5月1日起实施)(1)

5月1日起,公安部新修订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将正式实施,推出多项便利机动车登记新措施。27日,针对新规在机动车挂牌、登记、上路等方面的变化,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解读。

逐步推行私家车新车上牌免查验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公安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5月底前在10个城市试点开通国产小客车注册登记生产企业预查验,实行新车出厂时查验车辆,生产企业与公安交管部门共享车辆信息,群众办理注册登记时免予交验机动车。

与此同时,积极推行互联网登记服务新模式,实现网上售车、网上选号、网上登记,便利群众快捷上牌,助力汽车行业发展。在试点基础上,全国逐步推行。

小客车登记全国“一证通办”

在现行规定中,如果不是在自己的户籍地城市,是无法直接办理小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车主需要先办理居住证明,居住证明办理之后才能够进行登记注册。

5月1日新规实施后,对在户籍地以外办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注册登记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办”,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对于已经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的地方,仍需按当地政策执行。

车辆信息变更“跨省通办”

每个人对车辆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他们可能会根据自己的需求对车辆进行改装。这样的情况,在现行规定中需要到车辆的注册登记地进行查验。

自5月1日起,对变更货车加装尾板、残疾人用车加装辅助装置、小客车加装行李架等情形,群众无需返回登记地验车,可以在车辆所在地申请办理。

申请资料和档案电子化

新规实施后,将实行申请资料电子化采集、档案电子化管理,机动车转籍信息网上转递,实现交管业务办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

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

新规实施后,将推行部门信息联网共享核查,与税务、银保监、交通运输等部门信息联网,共享车购税、交强险、营运资质等信息,群众办理业务时免予提交相关证明凭证。

强化重点车辆源头监管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新规坚持防风险保安全,突出重点管理,突出隐患治理,进一步严格重点车辆准入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严格“两客一危”重点车辆登记审查,对登记使用性质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的,公安交管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联网核查运输资质,加强部门协同,严格规范管理。

严格嫌疑调查,对机动车登记发现车辆涉嫌非法生产、拼装、改装、被盗抢骗等嫌疑的,公安交管部门启动调查程序,严格追究违法违规责任。(Hi威海客户端记者 仲艳楠 通讯员 汤华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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