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重男轻女遗弃亲生女婴(因重男轻女被亲生父母遗弃)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目睹了一对将弃婴视如己出的养父母。如今,弃婴出落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而亲生父母在这二十年,让自己成为咸鱼翻身的小暴发户,如今,堂而皇之地再次出现,能否相认让我从头说起。

父亲重男轻女遗弃亲生女婴(因重男轻女被亲生父母遗弃)(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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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夜奇缘,只因多看了几眼

二十年前一个雪夜,邻居一个十几岁的男孩高声惊叫:“这是谁家的小孩呀!”,随即便传来婴儿的啼哭和人们惊讶的嘈杂声,在众多的围观中,有这位养母李姐,结婚多年因夫妻二人患有肺结核病 ,至今没有一儿半女。正当人们想要报警求助时,何姐的一句话,打破了我对她的认知,一向不多言多语的她,今天却管起了闲事,毛遂自荐要给饥饿哭闹中的弃婴冲奶粉,当她端着饭碗,一勺一勺喂奶的情景,弃婴表现出奇的安静和配合,仔细端详,孩子实在是没有看相,皱巴巴的脸,一双小眼睛还睁一只闭一只,脏兮兮的襁褓里,发现一个纸条,歪歪扭扭写着孩子的生日,后发现是个女孩。

李姐本来要走,这时,孩子又开始哭闹,李姐下意识地多看了几眼,瞬间表现出一副怜爱之情,我当时预感,她不会拒绝冥冥之中的天意。果不其然,当时她跟社区干部说:时间太晚了,她抱回家先渡过这寒冷的雪夜。

养父母静心呵护,亲生父母在暗地里虎视眈眈,收养过程几经波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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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养父母住在一个单元楼,孩子抱回来以后,夫妻俩一拍即合,不久,就办理收养手续,落下直辖市的户口,并起名为何苗。当初,我还是捡到弃婴旁证人。因此说,弃婴被收养事件,在我们当地不算秘密了。

从养女出生的第七天开始,就履行了养父母的职责。寒暑往来,养育二十余年,从咿咿学语,蹒跚学步:从幼儿园、小学到大学,从物质上和情感上,真的是视如己出,所不同的是多了几分小心翼翼,可谓是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感觉,那种精心备至,邻居们感慨,这孩子掉进福堆里了。

一次,上小学的时候,何苗哭着回来问妈妈:“妈妈,我是你捡来的吗?”,当时,妈妈斩钉截铁地说:“不要听小孩乱说,你是妈妈生的”。就这件事,何苗妈妈找到学校和有关家长请求他们给予保密,可是,孩子一天一天的长大,何苗与养父母容貌两极分化,夫妻俩堪称帅哥美女,而孩子长的又黑又丑,三人同行俞显其丑。直到她的亲生父母从暗地转到公开,以买馒头的生意人出现菜市场,从此,这个秘密难以隐藏。养父母领着孩子,与亲生父母有过几次不期而遇,孩子跟她的亲生父母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引起很多人猜测。因此,当年的弃婴事件再起波澜。

在好心人的提示下,夫妻俩恍然大悟,为保护孩子,夫妻俩只能形影不离。然而,亲生父母就在眼皮底下,担心夜长梦多,忧心忡忡的夫妻俩,无计可施,而我因工作之便,心生一计。

利用政策和法律,维护养父母的合法权益

养父母跟我们几个要好的邻居坦露心声,担心亲生父母认领孩子。如何应对亲生父母公然挑衅的行为。只有合理利用法律政策来保护养父的合法权益。于是上报计生部门,通过对流动人口育龄妇女的走访,从而达到敲山震虎的作用,结果发现低矮的平房里隐藏“超生游击队”,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实锤了就是何苗的亲生父母,当场给予政策上教育和警示,要知道八十年代计划生育惩罚制度相当严格,弃婴、超生累加违法行为,他们心知肚明。翌日,这对夫妻逃之夭夭了。

当何苗考上大学后,她的亲生父母,又来出现了,通过当地亲戚,私下与孩子联系,声称父亲今非昔比,搞工程挣了不少钱。当年各地打游击生孩子,穷的只有张口吃饭的五张嘴,对当年的弃婴感到后悔,对此表示可以经济补偿,换取女儿的原谅。

都说血浓于水,可何苗不为心动,当场断然拒绝,并声称:“当年你们遗弃了我,如今,又来骚扰我和父母,我会选择报警”。事到如今,何苗的立场,让我们看到养父母不白付出,一切都值得。

对此,养父母有底气地说:“孩子思想成熟了,不再惧怕亲生父母的认领,一切顺其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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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最后:

八十年代,因重男轻女弃婴的现象,何苗不是个案。对超生遗弃罪的打击,大有漏网之鱼。与其担心被亲生父母抢走,不如利用法律保护养父母的合法权益。弃婴行为,是对弱小生命的漠视,无论是什么不得已的原因,都有悖人伦,于情与理于法均应受到谴责及予以法律惩戒。不是几句道歉和经济补偿所能救赎的,更重要的是尊重和感恩养父母,尊重孩子的选择,要为自己当年的行为幡然醒悟,不要再次伤害孩子。

何苗的亲生父母,用钱来救赎当年的遗弃行为。对此,友友怎么看?欢迎过路友友各抒己见!

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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