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前祭母多悲伤(为母埋儿留在故纸堆里比上街好)

坟前祭母多悲伤(为母埋儿留在故纸堆里比上街好)(1)

据北京晚报报道,在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村的“孝悌园”,有一组“二十四孝”主题石雕。沿着通惠河边一路往西,所见到的第一个石雕就吓人一跳。只见一位古人抱着一个粪桶,脸上露出一副复杂的表情。旁边的解说牌刻着四个字:尝粪忧心。看过了“尝粪忧心”,往前走几步,就是“为母埋儿”。在它旁边,则是“恣蚊饱血”。

如果为了救母亲,要亲手埋掉孩子,那么,那个被埋掉的孩子,他的生命权难道就可以轻易抹杀?埋掉自己的孩子岂不是在犯罪?法律如何容他?母亲的心何安,社会的心又何安呢?

时代不同了,我们已经不是什么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会,个体的独立取代了人身依附关系。我们更不是男耕女织、养儿防老的传统社会了,孝道亲情仍在,但旧的联系已经被割裂,新的联系业已形成。孝道当然也得与时俱进,二十四孝的很多故事可以给人启迪,有很多精神可以传承下去,但有很多极端的做法却不值得效仿,甚至是违法的,反人道的,必须剔除出去,否则就是愚孝,就站在了人性人伦、法律和社会的对立面。取其精华去其糟粕,这样的孝道才能在传承和时代精神中取得平衡,才能注入新的内涵,才能生生不息。

,他们首先是独立完整的个体,其次也才谈得到为人父为人子,这意味着人与人的平等,孝是对长辈的尊敬照料陪伴,但从根本上说,这是平等的关系,而不是从属关系。

新的孝道更不能忽视个人身份的变化。我们每个人一出生的确是他人的儿子或者女儿,但更重要的身份我们还是社会人是国家的公民,而不是某个人的私有财产。我们不能在法律以外要求额外的付出,更不能搞道德绑架将一些责任强加到个人头上。比如,父债子偿过去被视为天经地义的事,但现在就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了。

最忌讳的是把养老问题跟孝的问题混为一谈。道德约束毕竟不可靠,一个人的能力和精力都是有限的,一个老龄化的社会只有发展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赡养体系,以提供多元的选择,才有底气让老人们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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