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失恋在宾馆自杀(女生失恋在宾馆自杀)

来源|CCTV今日说法(cctvjrsf)

“ 我真的快不行了

你能不能回我个电话

我想听听你的声音”

王晓楠(化名)和张跃峰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两个人恰巧入职了同一家公司。工作期间,两人互有好感,慢慢确立了恋爱关系。甜蜜的恋爱令人沉溺,两人形影不离,很快就搬到了一起。可2019年3月14日,王晓楠却在一家宾馆自杀了,她用一把刀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而在生命的最后,她依然在给张跃峰打电话、发消息。

这期间,到底发生了什么?

独自入住的女生

周青莲(化名)是江苏省金湖县一家宾馆的服务员,2019年3月14日中午13:30,像往常一样,她打开了某间客房的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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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发现门只能推开一半,就探了头看,一具女尸卧在了地上,她迅速叫来了值班经理报案,金湖县公安局的警察直奔现场。入住登记显示,死者名叫晓楠,今年25岁。警察调取了这家宾馆的监控录像,他们看到晓楠是前一天上午9:00独自一人住进这家宾馆的。

经过现场勘查,技术人员没有发现外人进入房间的痕迹,同时通过对死者进行尸表检验,他们发现死者没有抵抗伤,也没有与他人进行搏斗的迹象,只是在她的胸口有两处刀刺伤。其中第一刀没有戳进去,第二刀戳进去了,伤口比较深,刺到胸腔膈肌的部位。现场有大量的血迹,警方对她的角膜眼睑进行观察,发现她面色苍白,且口唇苍白,最终判定晓楠应该是失血性休克导致的死亡。结合显示没有可疑人员进入房间的监控视频,金湖警方最终给出的结论是晓楠死于自杀。

金湖警方第一时间通知了晓楠的家人、同事和她的男朋友。女儿就这么走了,晓楠的父母都无法接受,母亲孟艳整日以泪洗面。在父亲王成叶眼里,晓楠就是个乖巧、听话的小女孩,虽然学习成绩一般,但她一直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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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错爱

大学毕业后,晓楠应聘到了淮安当地一家教育培训机构当教育顾问,主要负责市场开发与推广,一干就是两年。晓楠的姐姐王克云说,晓楠工作认真,业绩突出,她公司的领导同事都挺喜欢她的。

王克云和妹妹晓楠只差了两岁,姐俩的感情从小就非常好,晓楠经常给她打电话倾诉心事。2018年9月,妹妹谈恋爱了,王克云是第一个知道的,因为这是妹妹的初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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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楠和张跃峰在大学期间只是普通同学关系,而没想到在晓楠入职那家教育培训机构的一年后,张跃峰也被这家公司录用了。工作期间两人互有好感,慢慢确立了恋爱关系。晓楠情感上遭遇了什么样的挫折,她从未跟家人包括她最亲近的姐姐王克云提及过。直到晓楠自杀之后,家人在整理她的遗物时,才从晓楠的手机中发现了一些令他们无法容忍的事情。

这是家人发现的晓楠发给公司领导的微信,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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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事后,家人才从她同事口中获知,晓楠曾经为张跃峰堕过两次胎。

王克云说,因为张跃峰是妹妹的初恋,所以妹妹晓楠很在意对方。而张跃峰在大学期间谈过几个女朋友,感情经历相对丰富。2019年2月,在晓楠第二次堕胎后不久,男友张跃峰提出了分手,这样的提议令晓楠无法接受,她坚决不同意。一番拉锯战后,张跃峰提出了一个苛刻的条件,说两人可以复合,但晓楠必须保证一年内存到10万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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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成叶说,他讲这些话不是空穴来风。一是晓楠自杀后,同事跟他们家讲了相关情况,二是晓楠的手机上留有两个人的微信聊天。2019年3月10日,晓楠给张跃峰发微信说,一年后我完成目标,我们就在一起好吗。对方回答,做到了你想要的就都会有的,并骂了晓楠。晓楠回复说,我做到了我们就不分手好吗,你骂吧。

3月11日,晓楠在朋友圈发了这样一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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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条信息来看,当时的晓楠还是蛮有信心的。可没想到,3月14日风云突变,晓楠自杀身亡了。

3月13日中午11:40,晓楠发给张跃峰一条短信。

“我还是接受不了你已经不爱我了这个事实,接受不了你对我说的那些狠话,纵然我一年后完成了所有目标,你不爱我了,就是不爱我了,当你对我说出你不愿意和我结婚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所有,我不怪你,只恨自己为什么不好好珍惜你。但是你放心,这一路上我不会寂寞,因为我心中已载满了我们曾经最美好的回忆,而且我知道,在路的尽头,我们的孩子在等我。我走了,别难受,因为这是上天给我的路……”

紧接着晓楠又发了一条短信,“我真的快不行了,你能不能回我个电话,我想听听你的声音。”附带着还发了一张刀的图片,上面带着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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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完短信后,晓楠又多次给张跃峰打电话,通话记录显示2019年3月13日中午13:21到13:32,张跃峰曾3次接通了晓楠的电话,两人通话总时长接近12分钟。可张跃峰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直到晓楠被发现死在了房间,时间距晓楠给张跃峰第一次发消息已经过去了26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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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楠的家人认为,张跃峰明知晓楠自杀了却没有主动采取救助措施,也没有报警,存在着主观上的放任,因此他要为晓楠的死承担一定的责任。而金湖警方认为,张跃峰主观没有实施这个行为,客观上也没有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警方经过慎重的研究,觉得她男友的行为不构成刑事责任,也不应当承担刑事后果。

“我不相信她会自杀”

张跃峰现在在一家火锅店里当服务员,他说这家火锅店的管理很严,上班期间不允许使用手机。3月13日那天他一直在上班,根本没时间看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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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正是就餐客人最多的时候,工作很忙。张跃峰认为晓楠打电话是故意在纠缠他,因此十分恼火,骂了两句就挂断了电话。张跃峰坦承,电话里晓楠也的确流露出轻生的念头,但这种事对他来说已经是见怪不怪了。他说自己是个脾气比较急的人,有时候烦了就会骂晓楠,晓楠就说如果他再这样对自己就要从五楼跳下去。

张跃峰还说,为了追求晓楠,他还送给晓楠一枚戒指。但生活并非像恋爱那样总是充满温馨,日子久了,双方难免会因为一些生活琐事而吵架,彼此间的缺点也会被无限放大。张跃峰说晓楠也是一个暴脾气,有时候吵架严重还会动手。而吵架次数多了,张跃峰不想再维系这段感情,果断地提出了分手,可晓楠却始终不同意。后来实在没办法,张跃峰提出了一个条件,如果晓楠一年能存上10万元,双方就可以复合。张跃峰说,他本意不是想要钱,而是想用一年的时间冲淡两人的感情。本来两个人都谈好了,但没想到几天后晓楠却选择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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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跃峰发短信给晓楠的同事让他报警,他说自己也想过报警,但最后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不太相信晓楠真的会自杀,他觉得晓楠只是躲在什么地方。而因为张跃峰没有报警,晓楠的同事也没有报警,晓楠错过了最佳的救助时间,最终因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晓楠离世后,张跃峰说自己陷入到了深深的内疚和自责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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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后,金湖警方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张跃峰的母亲说他们家最多出3万块钱,可晓楠的家人无法接受。因为双方在赔偿金额上未能达成一致,这次调解最终失败了。2019年5月,王成叶夫妇一纸诉状将张跃峰告上了法庭,他们的诉讼请求是依法判令被告张跃峰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合计34万余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庭审调解

2019年5月22日,江苏省金湖县人民法官依法开庭审理了这起生命权纠纷案。庭审中,原被告双方争议焦点主要有3个。第一个是原告女儿的死亡与被告提出双方分手有没有一定的因果关系或者是不是她自杀的诱因之一;第二是原告的女儿自杀时有没有向被告联系,被告有没有尽到一定的施救义务;第三个焦点是如果被告需要对原告承担责任的话,他到底应该承担的是道德上的责任还是法律上的责任。

经过承办法官多次调解,2019年7月5日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是被告张跃峰自愿一次性赔偿原告因晓楠的死亡所造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等一切物质和精神损失75000元,且此款在签订协约时一次性支付;二是原告王成叶和孟艳对其他诉讼请求予以放弃,双方纠纷做一次性了结。

爱情时常令人眩晕,让人做出往常不可理喻的事。可时刻要记住,只有平等的关系才能更牢固,也更长久。而在任何关系中,都要注意保护自己,在遇到问题时,积极地向家人和朋友倾诉、求助。

人的一生很长,一个人或许有许多次获得爱情的机会,可生命只有一次。

来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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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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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

张跃峰在第一时间接到女方有自杀行为的短信的时候,没有第一时间自己主动去救助,这个行为您怎么看呢?

A1:

从《侵权责任法》上来看他有可能构成不作为侵权。不作为侵权中,作为义务产生原因包括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和先前行为。从这个案件来看,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合同约定,所以张跃峰的作为义务,也只能产生于先前行为。张跃峰他的这样一个分手行为和不当言词让他负有作为义务是比较合适的。这个要构成不作为侵权还有一个条件,就是张跃峰具有过错。在这个案件中,张跃峰是不是有过错,可以用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标准来衡量。从案件情况来看,他把这个短信转给晓楠的同事,让她的同事蔡老师报警,而自己没有报警。从这一点来看,没有达到一个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标准,可以认为他有过错。所以结合作为义务和过错这两点,我认为张跃峰承担不作为侵权责任是合适的。

Q2:

张跃峰如果存在过错,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那么赔偿多少的份额才算是合理的?

A2:

被告承担的赔偿项目主要有3个,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死者近亲属的精神抚慰金。但是这个案件中,因为直接受害人晓楠属于自杀,她对于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如果按照《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二十七条的规定,直接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被告的侵权责任。从我国司法实践来看,一般法官让被告承担的赔偿份额不会超过总赔偿额的二分之一。


平等的关系,才能更长久

编辑 | 张文惠(实习)

维护 | 宋小军

主编 | 王秀敏

案件来源 |《今日说法》节目《一场错爱》

记者 | 刘文臣、郭震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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