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水污染治理助推河长制工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加强水污染治理助推河长制工作(落实绿色发展理念)(1)

新华网乌鲁木齐10月16日电(记者关俏俏)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推进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以河长制工作七大任务为抓手,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河长制顺利推进奠定坚实基础。

记者从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获悉,实施河长制工作的范围为塔里木河流域“四源一干”暨开都河-孔雀河(含博斯腾湖)、阿克苏河、叶尔羌河、和田河、塔里木河干流(含台特玛湖)。流域“四源一干”实施河长制工作范围为“四源一干”直管河湖。

塔里木河流域为自治区级管理河流,将由自治区和兵团的党政领导担任河长、副河长。流域“四源一干”按行政区域由地州和兵团师党政主要领导担任河长、副河长,塔河干流设置双河长。

据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介绍,塔里木河流域河长制办公室设立在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成员单位为南疆五地州、兵团第一、二、三、十四师,河长办主任由塔管局主要领导担任,副主任由成员单位分管河长制工作领导担任。流域“四源一干”河长办分别设在“四源一干”管理机构,成员单位由相关地州、兵团师、塔管局组成。

塔里木河流域河长办将在自治区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塔里木河流域河长的领导下,在自治区河长办的指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流域“四源一干”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按照自治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将分别制定“四源一干”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开展河湖调查,明确河长制体系,并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制定出台相关制度,积极推动“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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