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十所体育场馆(关注好消息南昌十校体育场馆)
中小学开学在即,南昌市向运动爱好者发送一个“大礼包”——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昨日,南昌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市属学校体育场馆试点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今年9月起,试点建设一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典型,逐步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全面开放。
10所试点学校
南昌一中(高中部)
南昌二中(初中部)
南昌三中(高中部)
南昌十九中(高中部)
十中
洪都中学
豫章中学
南昌外国语学校(高中部)
南师附小(玉泉岛校区)
南昌一专(老校区)
【时间】
定时定段与预约结合
《实施意见》明确,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应在教学时间与体育活动时间之外进行。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优先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可实行定时定段与预约开放相结合。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适当延长开放时间。
【对象】
含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
开放主要面向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学校周边社区居民和社会组织。学校室外场地设施,如操场、球场、田径场跑道、乒乓球桌等要先行开放;室内场馆设施开放由学校提出并报南昌市教育局确定,高危险性项目场地原则上暂不开放。
【准入】
市民须持证入校健身
学校要建立本校学生、学区内学生的信息登记和发放准入证件制度;学校周边社区居民的信息登记和发放准入证件由居委会负责信息登记和发放准入证件制度。开放对象持证入校健身。
【收费】
免费、优惠或有偿开放
试点学校根据不同对象,可采取免费、优惠或有偿开放方式,有偿开放不能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学校可根据维持设施运营的需要向开放对象收取必要费用,收费标准应经南昌市物价部门核准并向社会公示。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等免费。
【运营】
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学校要探索运营模式,如以校管理为主的运营模式,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专业组织运营模式等。支持社会力量通过投资、冠名、合伙制、捐赠等形式参与学校体育场馆建设和开放工作;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竞标等方式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进行市场化、专业化运营,为开放对象提供优质、低价或免费服务。
【保障】
安排资金支持设施维修
《实施意见》提出,教育、体育部门要对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业务培训。鼓励具有特长的社区居民参与场馆开放的志愿服务。教育部门要多途径筹措经费,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条件。体育部门要安排必要资金,支持学校体育场馆日常运营和设施设备维修。可利用公益金加大对开放学校的补贴。试点学校所收费用主要用于补贴设施运营等。
【考核】
要开展年度工作考评
试点学校要协调制订安保实施方案和突发事故紧急处置预案,人为损坏设施设备的应追究相应赔偿责任。南昌市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办公室将对试点学校开展年度工作考评,以一学年为一周期。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要求】
校门口要挂试点牌子
试点学校要在校门口挂“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学校”的牌子,公告使用体育场馆的程序、途径、办法和要求。同时,发挥“互联网 场馆开放”技术,实时显示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情况。
县(区)教体局于10月底前启动本县(区)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试点工作,开放学校不少于5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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