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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美味回民街

下楼的时候,林雪很自然地拉上了高远的手,也许在这个陌生的城市,这个皮肤白皙,略显羞涩的大男孩给了她一种安全感。虽然第一次相见,但在内心里已经是很熟悉的人了。她们这十年时间一直在用信交流。

她们并排走在南大街干净宽阔的人行道上,高远比林雪高出半头,显得他们俩在一起非常和谐,城市里来来往往这样的年轻情侣很多,也让近而立之年的高远羡慕,甚至嫉妒过。但生活工作在秦岭深处的企业里,男多女少,能挽手一个曼妙女子的手是很奢望的事情。而今夜这一切是实实在在存在的。高远多少有些飘飘然。初春的寒意让大街上的行人不是很多,明亮的橘色的灯光让大街上充满着暖色调,南大街金碧辉煌的建筑发出的灯光让这个城市充满温情,沿街店面的灯光透露出城市的富足和富丽堂皇。

在钟楼附近,林雪大喊:“好漂亮的建筑,明天我要上去玩。”

“那有什么,你想去哪里,我就带你去哪里,给你作一个优秀的导游。”

“好呀,还是哥好。”林雪一脸的娇嗔和满足。 她们相识多年,林雪经常在书信中把高远叫哥,现在当面从林雪的口中叫出,高远感觉很受用,也有些迷惘,个中滋味只有他自己才能体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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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色中的钟楼更显大气和雄伟,稳坐城市中央,座落在城内东西南北四条大街的交汇处,建在方型基座之上,为砖木结构,明代建筑艺术风格,重檐斗拱,攒顶高耸,屋檐微翘,华丽庄严。顶部有鎏金宝顶,在灯光下更显金碧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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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钟楼地下通道,鼓楼后边就是大名鼎鼎的回民街,它长约500米左右,南北走向,青石铺路,路两旁一色仿明清建筑。街道两旁,回民风味小吃琳琅满目,四处飘香。更是令人流连忘返、美不胜收。牛羊肉泡馍、白云章饺子、贾三灌汤包、黄桂柿子饼、粉蒸肉、羊肉饼、烤羊肉、酱卤制品等等。

林雪第一次感受到西部风情,许多女人头上包着粉红色、绿色的纱巾,男的则头上戴着白色的帽子,说话粗声大气。一路走过,各种店铺里发出的食品的香味飘到鼻孔里,门口的案板上堆放着羊腿,羊肉,牛肉,还有烤羊肉串的,肉串量很大,铁签子穿着,十块一串,现烤现吃,在烤肉摊她们俩一人就吃了一串,这肉肥瘦均衡,肥的焦脆瘦的鲜嫩,在旺火里一过,孜然和肉劈啪作响,那香味儿就窜出来,舌尖上的美味让人回味。

林雪吃完后还想吃,高远说:“不敢多吃,好吃的多着呢,把肚子留着。”

全铜制作的大壶里面热汤滚滚,桌上摆着的塑料杯子里有红枣、花生、薏米、红豆、莲子、百合、桂圆,久煮而成的热汤倒进杯子里,就和那些果仁融合在一起,黏黏糊糊的。 还有果仁藕粉,半透明的藕粉上,铺满果仁、玫瑰、芝麻,砂糖等多种辅料,浓稠黏软,林雪看着就想喝,高远赶快上去买了两杯,拿到手上太烫,就要了塑料袋提着。过了一会摸着不烫了,才用吸管喝。大冷天喝着热乎乎的八宝粥,胃里特别舒服。

干净薄皮的炒盐核桃,一股脑都拥挤在这个不足十米宽的青石铺成的小街上。这里是最浓郁的,代表回族风情的一条街,浓郁的清真特色吸引许多来西安旅游的外地游客,黄头发,蓝眼睛的外国人很多。好吃的东西太多,许多人都是边走边吃,看见一个好吃的就停下了脚步。许多商贩都会用英语揽客和兜售商品。在夜色之下,逛回民街区、品美味,别有一番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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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远带林雪慢慢走着,尽可能地让她眼睛、鼻子充分感受到这条街的魅力,从南边走到北边,然后再回走。高远建议到一家饭馆,两人刚落座,就有伙计上来招呼,高远对林雪说我今天给你推荐,保证让你喜欢。要了一盘酱牛肉,一份凉菜,一份锅仔炖羊肉。还要点,林雪赶快说:“不要了,就咱们俩人,刚才都吃烤肉了。吃不完浪费了。

”高远说:“今天给你接风呢,要让你吃好才行,要不回去说西北人不好客那怎么行。”

“那我吃饱走不动怎么办?”林雪笑着说。

“我背你呗,就我这身板,背个美女还是能背动。”两个人开了一会玩笑。林雪说: “菜够了,每天吃几样,要不两天把西安的小吃都吃遍了。”

你放开吃,每天不重样,你一个月看能不能吃完。”高远笑着说。两个人说着话,里面的伙计哐哐几刀,把一块牛肉剁成几片,三下两下放进盘里,端过来.凉菜也上来,就再剩锅仔羊肉时间长,慢慢炖着。

高远要了二瓶冰峰,打开瓶盖,插上吸管递到林雪面前。说:“你喝一下我们西安的饮料,绝对是杠杠的。”

"西安小吃标配是凉皮,肉夹馍,冰峰,今天你初来乍到,先招待你吃点回民街的特色,以后再吃吃西安的小吃。”

林雪看着眼前橘黄色的小瓶,轻啜了一口,一丝凉凉爽爽的感觉浸入喉间,甜度酸度恰到好处。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种饮料。

高远又打开两瓶啤酒,一人倒一玻璃杯,端起来说:“你能来,我心里真的很高兴。本来是我去看你的呢,没想到你来看我了,我太高兴了。为了我们十年的感情,碰一下。”咣,两个玻璃杯漾满黄色的啤酒喝下去半杯。

“林雪,你快吃,尝尝回民做的牛肉。”

林雪吃了一块,感觉肉味鲜美、醇香味浓。两个人说着话,一会炖羊肉上来了,林雪轻轻地舀了一口汤,汤鲜味浓,再吃了一块羊肉,肥而不腻,嫩而不膻,酥烂醇香。虽然她平时吃肉不多,但回民做的菜太容易勾起人的食欲。

“还吃的习惯不?”“挺好吃的,以前在南方吃羊肉少,而女孩子喜欢米粉,河粉,现在吃西北的饭菜感觉还挺可口的。没有想象中难吃。”一个小时后,她俩酒足饭饱。两个人喝了两瓶啤酒,各自的脸就红红的,尤其是林雪脸色白里透红,更显妩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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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后,两个人在大街上慢慢游荡着,酒精的作用加上空气的寒冷,林雪有点哆嗦。高远说:“那咱们回酒店,你今天累了,早休息,明天我带你在出去玩。”林雪也感觉有些困了,可能一下子还不适应北方的气候,俩人就直奔寓所。酒店里的暖气发出的热量很暖和,林雪感觉到北方室外冷,但在房子里还是温暖适宜,不像在广西二月份,潮湿阴冷。

“西安的好吃太多了,我喜欢西安!”

“你就喜欢西安吃的,其他的喜欢不?”

“喜欢,我喜欢西安的古色古香,喜欢西安的好多,虽然我刚来,但我还是感觉和这个城市很亲近。城市是有性格的,我感觉西安大气,朴实,古老又不缺乏现代。我现在还说不好,我想我会慢慢体会你们西安的。”林雪动情地说。”

“明天我带你爬城墙,让你在城墙上看看西安的气象,那才有感觉.”

好啊,我今天看到城墙的时候,我都想摸摸它的,我从来没见过这么高大的城墙。”

“你想过咱们什么时候见面吗?”林雪半躺在床上,用手撑着下巴看着高远在问。

“当然啦,我就准备你大学毕业了以后去看你,那时你已经长大了,不会因为我不帅,不怎么有钱,而感到失落吧?”

“我才没有想那么多呢,我就想着那么遥远的地方有我一个哥哥,十年里给我写了那么多信的哥哥。你经常说到广西来看我,你都工作多年了也没到广西来看过我。而你写的信也越来越少了,我担心你慢慢把我忘了。我来都担心死了,怕我来了以后你对我不热情,那我马上就回广西。还好你待我还不错。”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这么好看的一个女孩来看我,我能不开心吗?说真的你来了我很高兴。我请了几天假,好好陪你在西安玩玩。”

“我好感动哦,”林雪说。

“你去洗一下,洗完咱们躺在床上聊。”高远说。

林雪关掉灯,只有房间暗淡的廊灯发出柔和的光线,一阵悉悉索索的脱衣服声,林雪脱掉外衣,穿着紧身的内衣去洗澡去了。很快卫生间里响起哗哗的流水声,非常悦耳又十分动听。高远躺在床上看电视,频道不停地换来换去,也不知电视里都放了些什么。过了差不多半个小时,林雪裹着浴巾出来了,灯光还是那么暗,但因为电视的光亮,能清楚的看见林雪出浴的样子,头发湿漉漉地披散下来,白色的浴巾把大半身都裹的严严实实,只有肩部裸露出一片白,洗浴用品发出的香味很浓郁,高远都有些陶醉了。

林雪很快躺进干净的被子里说:“洗个澡,真舒服。你累了,也躺在被窝里看电视,我们说说话。”林雪胳膊放在枕头上,头朝床头外边伸着,因为头发湿,所以她没有躺在床上。而是爬在床上,头侧过来一边看着高远一边说着话。高远没有去冲澡,而是穿着保暖内衣在另一张床上躺下。她们俩就你一言我一语地开心地说话,说的高兴的时候,两人就哈哈大笑。一切都那么自然。刚开始高远还觉的两个孤男寡女同住一室挺不自在,但现在这种不自在完全没有了,就像亲人在一起那么自然。俩人多年在书信里,电话里都以兄妹相称,但许多的时候。两人的信里又多了些情侣才有的牵挂和相思。似兄妹又不是,是情侣她们又从来没有敞开过心扉。而两人真正在一起,晚上同在一个房子的时候,林雪的开朗,自然让高远觉的一点也不别扭,非常自然,没有暧昧的成分。就这样他们在古城一个宾馆里这样度过一个难忘的夜晚,不会发生什么故事,淡淡自然的度过。林雪坐了一天车累了,一会就躺在床上睡着了,发出了轻匀的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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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远躺在床上丝毫没有睡意,今天的事情就像过电影似地从他脑海里回放了一遍。感觉人和人之间是有缘分的,不知怎么就认识了。想起他们俩交往的经历,高远记的很清楚。九四年十二月的一天,高远在教室里正坐着的时候,同班同学从传达室捎过来他的一封信,信封上的地址是广西桂林地区的,他想自己也没有那么远的亲戚和同学,那只能是读者来信了。打开一看,果然是一个初中女孩的来信,字迹很清秀,整齐,信里说很喜欢高远在全国优秀作文上发表的那篇《家乡的冬天》。她很喜欢北方的冬天,喜欢北方下雪的冬天。可是在广西几乎见不到雪,更别说是白雪皑皑了。她在信中说她是一个爱雪的女孩,希望高远能给他回信,署名是林雪。

高远当时内心有一种自我满足感,享受着发表文章带来的喜悦,一个女孩这么诚恳的来信,他当然无以拒绝,周末给林雪回了一封信。就这样他们就开始了十年的书信交往。

后来也有许多人给高远写信,但高远能坚持回信的只有林雪一人。也许是林雪也有着同样美丽的文字,也许他们都能感受到对方的真诚。因为彼此遥远,对对方生活的地域都充满着无穷的想象。那时没有网络,电视节目也很少,高远对广西的认识还基本停留在小时候课文里学过的“桂林山水甲天下的”描述里,其他知之甚少。

第三封信的时候,林雪寄过来一张照片,坐在竹林边的一张,看着远方。穿的是蓝色的一脚蹬健美裤,眼睛很大,头发很长。高远喜欢这个女孩子。具体也说不上来,她看上去单纯,好看。后来高远也把自己的照片邮过去,林雪看了以后也觉的他像一个可亲的大哥哥,就这样他们鸿雁传书,几乎每周一封。高远因为正在上高三学习忙,信写的少一些,但半个月也回一封,而林雪的信相对就多,一周一封。在信里她会把这一周在学校发生的事情都告诉他,高远成了她的倾诉对象。而高远很多时候像一个辅导老师一样,耐心地给回答她在成长期遇到的学习,交友的困惑。高远学习紧张,压力也很大。他不能忍受如果考不上学,回到他们偏僻的农村种地的现状。

九四年的时候,高远所在的高三六个班,三百多人,能考上本科的不过十几个。而且基本是省内的二本师范院校。专科也不是很多。所以考学压力也很大。那时不像现在经济条件好,即使考不学,农村致富的门路多。或者到东南沿海打工也行。那时农村孩子考不上大学,基本就是回家务农的一条路。从到县城上学的那天起,高远就知道自己可能永远不想回农村了,除了上学,其他的别无选择。黄土高原偏僻的农村就是他的老家,贫瘠的土地被流水冲刷地沟沟壑壑。除了黄土还是一望无际的黄土。缺少致富的门路,只能一年四季在贫瘠的土地里收获菲薄地希望。有时周末给林雪回信成了高远快乐地事情,让他的心情暂时轻松起来,忘记烦恼。到县城邮局里寄信也成了周末的休息。收到信读信成了他最快乐的事情,有了期待有了等待,慢慢地他们成了真正意义上的笔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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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作者:付惠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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