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存在的基础(信托第一课什么是信托)

国律师Ruth其他平台已经开展了《信托介绍与家族信托剖析》系列音频分享。该系列音频旨在科普信托的安排与家族财富传承之间的关系,同时简述信托的历史发展引用真实案例讲解家族信托的选择问题,并阐述信托对财富是如何产生隔离保障增值作用的。

为与更多对家族信托感兴趣的朋友进行交流,国律师Ruth的今日头条平台账号也将持续对音频内容进行转载。欢迎您的持续关注!

信托存在的基础(信托第一课什么是信托)(1)

本次音频分享为该系列第一课:什么是信托?具体内容如下:

一、信托的定义

根据我国2001年施行的《信托法》第二条的规定:本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美国对信托的定义是:

A trust (or trust fund) is a legal entity that allows a person (the grantor, donor, or settlor) to transfer assets to another person or organization (the trustee). Once the grantor establishes the trust, the trustee controls and manages the assets for the grantor or for another beneficiary—someone who will ultimately benefit from the trust. ——信托(或称信托基金)是让人(委托人、捐赠人、设立人)将资产转移给他人或组织(受托人)的法律实体。一旦委托人设立该信托,受托人则为了委托人或其他受益人(最终从信托受益的人)的利益而控制和管理资产。

可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信托”其实是一种代客理财行为,目的在于理财,追求收益,其委托人没有限制为法人或者自然人,受托人必须为信托公司;美国的信托不同点在于,受托人可以是机构、也可以是个人。

信托是一种源远流长的财产管理制度,是由财产所有人将财产移转或设定于管理人,使管理人为一定之人之利益或目的,为管理或处分财产。

信托存在的基础(信托第一课什么是信托)(2)

信托的定义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含义:

1.委托人信任受托人。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是信托关系成立的基础。

2.委托人将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信托是一种以信托财产为中心的法律关系,信托财产是成立信托的第一要素,没有特定的信托财产,信托就无法成立。所以,委托人在信托受托人的基础上,必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

3.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委托人将信托财产委托给受托人后,对信托财产没有直接控制权,受托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或者处分,不需要借助于委托人、受益人的名义,这是信托的一个重要特征。

4.受托人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管理信托事务。正是因为受托人受到委托人的信任,一旦受托人接受信托,就应当忠诚、谨慎、尽职地处理信托事务,管理、处分信托财产,即所谓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对于违背这种信任的受托人,信托法规定了严格的责任。

信托具有以下特点:

1.信托是以以信任为基础的财产管理制度。

2.信托财产权利主体与利益主体相分离。

3.信托经营方式灵活、适应性强。

4.信托财产具有独立性。

二、信托的种类

可根据形式和内容进行不同的划分。

1.按信托关系建立的方式可分为:任意信托和法定信托;

2.按委托人或受托人的性质不同分为:法人信托和个人信托;

3.按受益对象的目的不同分为: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

4.按受益对象是否是委托人分为:自益信托和他益信托;

5.按信托事项的性质不同可分为:商事信托和民事信托;

6.按信托目的不同可分为:担保信托和管理信托、处理信托、管理与处理信托;

7.按信托涉及的地域可分为:国内信托和国际信托;

8.按信托财产的不同可分为: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其他财产信托等;

9.按委托人数量不同可分为:单一信托和集合信托。

而按照其信托计划的资金运用方向,集合资金信托可分成:证券投资信托、组合投资信托和房地产投资信托

(1)证券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证券市场的信托。它可分为股票投资信托、债券投资信托和证券组合投资信托等。

(2)组合投资信托,即根据委托人风险偏好,将债券、股票、基金、贷款、实业投资等金融工具,通过个性化的组合配比运作,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使其有效增值。

(3)房地产投资信托,即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将信托资金按照双方的约定,投资于房地产或房地产抵押贷款的信托。中小投资者通过房地产投资信托,以较小的资金投入间接获得了大规模房地产投资的利益。

信托存在的基础(信托第一课什么是信托)(3)

三、热门常见信托案例

例1:戴安娜王妃的遗嘱信托在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要求将她1/4的动产平分给自己的17名教子,而另外3/4财产则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必须要等到他们25周岁时才能予以继承。戴妃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净额。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已达1000万英镑。戴妃香消玉殒后,交付信托机构的遗产经过专业的运作,实现了资产的大幅增值,并保证受益人每年都有丰厚回报。国际经济形势的诡谲多变没有给她的遗产造成多少负面影响,这归功于她的远见卓识和家族信托的魅力,才能使母爱不仅荫蔽两个儿子,还惠及后人。家族信托的安排可以避免财富缔造者们去世后的家庭悲剧、亲情离散、企业分崩离析等不幸的频繁上演,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

例2:中国香港庞鼎文家族信托在庞鼎文诉香港遗产税署一案中,因为诉讼的需要,庞鼎文生前所设立的家族信托相关信息才得以披露。庞鼎文在上世纪80年代末,通过一家控股公司经营着香港最大的钢铁公司。1997年香港回归,由于家族生意前景和中国政治、经济风险(如外汇管制)的不确定性,庞鼎文有意将公司迁出香港,同时采取设立家族信托为家庭和子女保护财产。通过家族信托运作,庞鼎文的巨额财产全部转移进多个复杂的信托计划中,实现了将财产隐蔽低调的转移出香港、从而规避各类风险以保护财产的目的

信托存在的基础(信托第一课什么是信托)(4)

例3:洛克菲勒家族基金洛克菲勒是世界上第一个亿万富翁,他在1882年成立了家族办公室。家族传承并非一定是子继父业,洛克菲勒家族已传承到了第五代,但每一代洛克菲勒感兴趣的方向都大相径庭,如第二代洛克菲勒投资商业地产;第三代则是金融家,开创风投先河;第五代洛克菲勒是一位出色的艺术家。其家族股权实际上已经作为信托资产,名义上已脱离洛克菲勒家族的实际控制,由信托持有并独立运作,既能保证财富的收益不旁落,同时也能对社会公益事业有所资助。目前为止,洛克菲勒家族已经传到了第六代,却依然在全球各行业扮演着“中坚力量”的角色,完全打破了“富不过三代”的“魔咒”。而这其中,洛克菲勒家族基金功不可没。因此洛克菲勒家族财产不会面临因控制人婚变而引发的股权纷争、股价震荡、甚至企业瘫痪等灾难性风险。家族信托不仅保住了洛克菲勒家族的庞大资产,而且对于其子孙后代来说,巨大的财富将不会使他们受到迷惑和压迫,反而变成一种社会责任感和维续家族事业的动力和支持。

国庆如律师:

盈科国际合作委员会秘书长

盈科基金信托与家族办公室业务部副主任

IBA国际律师协会成员

国庆如律师曾就职于伦敦外资所及私人信托公司工作,在私人财富及家族办公室业务方面有所深耕,尤其是涉及到高净值客户家庭的跨境财富安排、涉及离岸低税率司法管辖区等相关法律业务,能够综合运用法律协议安排、境内外信托架构安排、离岸股权架构安排等统筹境内外各领域从而提供一站式的财富保全和传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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